我校资产管理处按照《山东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和产权登记工作的通知》(鲁财资【2021】1号)的要求,认真完成年度资产报告工作。
汇同我校财务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进行了相关的财务核对和数据整理工作,保障资产数据与财务数据的一致性,在保质的前提下按时完成了我校2020年度资产年报、产权登记、数据分析报告、数据解释说明等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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