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印发<2017 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教助中心〔2017〕21号)要求,所有在国家开发银行办理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且有意于2017年继续办理贷款的学生,必须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系统,填写续贷声明。不在系统中完成续贷声明的续贷生,将无法成功申请到国家开发银行的生源地贷款。请各学院组织学生认真填写,提交续贷申请,按要求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填写续贷申请时间为4月26日—5月25日,审核截止时间为5月31日。逾期未申请、审核未通过的,学校将不再统一组织审核。
附件: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流程.doc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