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近期以来,部分不良网贷平台利用虚假宣传、降低信贷门槛等方式,变相发放高利贷,诱导在校大学生过度透支消费,通过恐吓、胁迫等非法手段进行催收,从中牟取暴利。这些行为侵犯了学生合法权益,干扰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严重影响到学校及社会的和谐稳定。根据《中共山东省季高校工委关于集中开展“校园贷”专项教育整治行动的通知》鲁高工委通字[2016]104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校园贷”专项教育整治行动。
1、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向学生发放明白纸,利用网站、微信及QQ群等方式,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各院系要召开好专题班会,加强对学生金融、法律和网络安全知识普及,强化消费观和创业观教育,深入开展相关主题教育活动,大力营造崇尚节约的校园文化环境,倡导树立文明、理性、科学的消费观和创业观。
2、开展自查摸排:各院系要全面开展对“校园贷”情况的自查工作,以班级为单位逐一排查学生是否存在网络借贷情况和网络借贷平台进校园情况。排查情况以院系为单位进行汇总并如实填写《学生参与“校园贷”调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3、深化教育防范:各院系要在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础上,持续、深入的开展好教育和防范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要跟进专项整治。加大日常教育中对网络和金融安全及人身安全的教育,提高学生的防范意识。
请各院系将《学生参与“校园贷”调查情况统计表》于12月9日16点前上交至学生处。济南校区交予杨博老师,北校区交予李欣处长。
附件:山工院学生参与校园贷调查情况统计表
学生处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