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学生党支部于1月11日下午在济北校区2号教学楼604教室召开了支部大会,组织党员共同学习中组部发布的《关于严格做好党员徽章制作、佩戴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会议由学生党支部书记李存鑫主持。
李存鑫同志宣读了中组部发布的《关于严格做好党员徽章制作、佩戴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佩戴党员徽章必须严肃、庄重。党员徽章应佩戴在左胸中间位置,不得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不符合制作规定的党员徽章。党员徽章若与其它徽章同时佩戴时,应将党员徽章置于其它徽章之上。
《通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佩戴党员徽章的管理监督,教育引导党员自觉养成按规定佩戴党员徽章的良好习惯。基层党委要认真做好党员徽章发放、登记、管理等工作。党员对党员徽章要精心爱护、妥善保管,严禁出借非中共党员佩戴。如遗失或损坏,应立即向党支部报告,并由基层党委统一补发。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党员徽章应停止使用。
根据《通知》精神,支部书记李存鑫又对党徽佩戴对象、党徽的标准、佩戴部位,党徽一般使用范围及佩戴要求进行了重点说明。
党徽是中国共产党的象征和标志。一个党员是一面旗帜,一个党组织是一座战斗堡垒,每枚党徽更是一个承诺。通过此次会议的学习让党员明白了党员佩戴党徽要求及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了党员的身份意识和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