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我校学生到基层工作、到乡村工作,主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积极投身乡村振兴和西部建设,弘扬志愿精神,以实际行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2023—2024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23〕6号)文件要求,现将我院2023年-2024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简称“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工作通知如下。
一、服务内容
2023—2024年度西部计划紧紧围绕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关部署,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招募选派志愿者到西部地区基层工作,服务期为1至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从事乡村教育、服务乡村建设、健康乡村、基层青年工作、乡村社会治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7个专项。
各相关省份的地方项目参照全国项目要求实施,具体要求详见各地方项目办官网文件或通知。
二、招募对象
我院2023届应届毕业生(本科和研究生)和在读研究生(含硕、博)。
三、招募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具较强家国情怀和志愿精神,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
2.身心健康,具有较强适应力,能胜任志愿服务工作,顺利通过西部计划体检。(体检内容和标准见西部计划官网http://xibu.youth.cn/)。
3.具有真实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学习成绩优良,到岗之前能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4.中共党员(包含预备党员)、在校期间有担任学生干部工作经历、有志愿服务经历的优先录用。
四、招募程序
1.自主报名:凡符合招募条件的学生可登陆西部计划官网(http://xibu.youth.cn/)进行注册,填写报名表并选择三个意向服务省份,系统报名完成后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将《报名登记表》、成绩单,以及报名汇总表(附件)于5月15日下午5点前提交学院团委审核。
2.学院审核:5月15日-16日,学院团委将组织审核推荐,报学院党委同意后(加盖党委公章),以学院为单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校团委。
3.学校审核:5月17日-22日,校团委将按照招募对象及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综合考察,经公示无误后相关情况并报上级项目办。全国和各省项目办关于志愿者选拔、体检等方面具体安排,以后续通知为准。
五、政策保障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单位《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录用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西部计划志愿者可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1.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3.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算起),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5.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6.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7.西部计划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志愿者服务期间,享受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由地方财政统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自身财力统一发放,同时承担志愿者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
8.由各地项目办为每名西部计划志愿者(含研究生支教团)落实社会保险。并结合实际落实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
(各地方政策可另行查阅)
六、其他
1.有关本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工作其他信息可参见《关于印发<2023—2024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网址:https://www.gqt.org.cn/xxgk/tngz_gfxwj/gfxwj/202304/t20230420_791801.htm)。
2.请在西部计划官网报名成功的申请人加入兰州大学2023年西部计划联系QQ群(群号:483049292),进群申请时请备注个人学院姓名学号等基本信息,后续安排将在群内通知。
3.请各支部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招募的审核推荐工作,并于5月15日下午5点前由申报人本人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学院团委,纸质版报送至榆中校区至公楼A11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xytw@lzu.edu.cn,具体材料清单如下:
(1)网站上下载的报名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三份。
(2)报名汇总表(附件),纸质版一份,扫描后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3)在校成绩单(需教务处盖章)2份。
(4)在读研究生申报本计划时应取得所在院系及导师的同意,并提交导师同意的书面证明,需由导师本人签字同意。
联系电话:0931-5292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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