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期限:两年。
服务期间:享受工作生活补贴,纳入当地事业编制,参加社会保险。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可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按规定享受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定向考录招聘优惠政策。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在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自愿留在当地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发放《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十八周岁;(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备本法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