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级单位:
按照省委组织部相关通知要求,针对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在企业、社会团体和科研院所兼职的管理工作,在全校开展专项自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学校现职科级及以上干部。
二、自查方式
1、党委组织部负责专项自查全面工作;各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做好本单位的自查工作。
2、各处级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详细填报《科级及以上干部在企业、社会团体和科研院所兼职自查情况表》(附件)。
三、有关要求
1、各处级单位要坚持从严从实,对本单位干部兼职情况,要逐一摸排,不留死角。
2、各处级单位的《科级及以上干部在企业、社会团体和科研院所兼职自查情况表》应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于5月6日前报送至党委组织部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zzb@sdaeu.edu.cn。
联系人:王岑竹; 联系电话:0531-88117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