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党委、各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激励和引导广大党务工作者争做爱岗敬业、敢于担当、积极作为、追求卓越的表率,全面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学校决定开展“党务工作者先锋岗”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党务工作者先锋岗”评选工作,引导广大党务工作者在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和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体干部职工立足岗位作奉献、担当作为争表率、争优创先当模范,实现工作作风和服务效能双提升、党建与业务工作双促进,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评选对象及名额
1.评选对象。评选范围为各级党组织书记、党总支委员、党支部委员、专职组织员和各级从事党务工作的专兼职干部。
2.评选名额。本次拟评选“党务工作者先锋岗”30名左右。
三、评选标准
1.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岗位业绩突出。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有较高的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能够结合岗位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工作作风优良。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带头服务基层、服务师生,主动为师生办实事、解难事。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师生普遍认可。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得到师生普遍认可。
四、评选流程
1.推荐申报。机关党委推荐人选不超过10人(其中原则上包括机关党委范围内4人,离退休干部党委和其他党总支6人);离退休干部党委、各党总支各推荐人选5人(其中原则上包括本单位范围内2人,其他单位3人)。
2.认定考评。党委组织部对推荐的“党务工作者先锋岗”推荐人选名单进行汇总初审,根据推荐情况形成建议名单。建议名单征求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意见无异议后,提交学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选,研究确定拟获评“党务工作者先锋岗”称号人选名单。将拟定获评称号的名单报党委研究后,对获评的党员授予“党务工作者先锋岗”称号。
3.加强宣传。充分运用宣传渠道,大力宣传“党务工作者先锋岗”的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开展“党务工作者先锋岗”评选是增强学校党组织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发展推动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自我革新力的重要举措,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开展人选推荐时要认真组织、坚持标准、加强审核,使“党务工作者先锋岗”真正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示范性。
2.营造氛围。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以评选“党务工作者先锋岗”为契机,培育选树优秀榜样,激励广大党务工作者立足岗位、苦干实干,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3.确保实效。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把评选“党务工作者先锋岗”作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的重要手段,评选过程中要做到好中选优,树立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评价导向,不论资排辈,不平衡照顾。
请各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党委、各党总支于6月20日前,将《“党务工作者先锋岗”人选推荐审批表》(附件1)和《“党务工作者先锋岗”人选推荐汇总表》(附件2)报送党委组织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zzb@sdaeu.edu.cn。
联系人:孙亚,联系电话0531-88117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