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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工作提示

2021年11月19日 15:02  点击:[]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第27次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校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工作提示》要求,聚焦巡视反馈、调研督导中发现的有关问题整改,现就做好2021年度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提示如下。

一、聚焦基层党建工作主题。要把推动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情况作为必述必评必考的重要内容。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实际确定1-2个基层党建重点难点问题作为述职评议考核的“必答题”,集中推动解决。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述职评议结合进行的,要分开述、分开评。

二、认真撰写、从严把关述职报告。党组织书记要亲自主持撰写述职报告,真正把自己摆进去,突出述“我”,讲清楚作为第一责任人主要抓了什么、 为什么这么抓、抓得效果如何、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下步改进措施等,其中查摆问题部分篇幅不少于1/3,总结工作和下步打算部分篇幅均不超过1/3,防止讲成绩浓墨重彩、讲问题轻描淡写。任职时间较短的党组织书记可代表党组织述职,同时报告调研了解的基层党建突出问题、履职尽责抓党建的认识体会和思路举措。述职评议会议召开10天前,要将述职报告报上一级党委(党总支)审核把关,审核不通过的,不得进行述职。

三、规范述职评议会议程序。一般以党委(党总支)扩大会议的形式,听取下一级党组织书记述职。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述职可采取电视电话会议、现场述职与书面述职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尽量减少人员聚集。会议由听取述职的上级党组织书记主持,采取“一述一评”的方式进行,述职时间要安排充足,确保述深入、述充分,防止草草了事;点评要突出问题导向,真点问题、点真问题, 保持“辣味”,防止不痛不痒、一团和气。述职全部结束后,听取述职的上级党组织书记要讲话提出具体要求。要组织参会人员对述职的书记进行评议,评议结果经党委(党总支)研究后,书面反馈本人及所在单位。上级党组织要派员参加下一级党组织述职评议会议,并对抓基层党建工作进行点评。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组织的述职评议会议,由校党委派员参加。

四、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要根据平时掌握、实地调研、述职评议和有关方面提供的情况,对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并按“好、较好、一般、差”确定等次,评价为“较好”或以下等次的应占一定比例。对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未达到“好”的,其年度考核结果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对综合评价等次为“一般”和“差”的,要约谈提醒、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按照要求,我校机关党委、各党总支书记的综合评价意见,需报省委教育工委备案。

五、跟踪督促抓好问题整改。各级党组织书记要认真梳理自己查摆、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考核反馈指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在述职评议结束后一个月内报党委(党总支)备案。

对面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工作中存在的明显短板,由党组织统一安排, 党组织书记牵头负责,开展集中整治。上级党组织要健全经常性指导推动机制,强化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整改情况。

六、严格落实领导指导责任。各级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要亲力亲为,组织员、组织委员要精心组织,有效传导压力。要按照省委组织部部署和省委教育工委要求,对照工作提示,结合实际细化制定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报上一级党委(党总支)审核把关后实施。省委教育工委按照不少于10%的比例抽查各公办本科高校院(系)党组织书记述职报告和院(系)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省委组织部将派员随机列席部分高校及院(系)党组织述职评议会议,对不按规定组织开展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要严肃指出、限期整改;对走过场、搞形式的,要严肃追究主要责任人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党委组织部(党校、教师工作部)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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