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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应征入伍明白纸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04-14 [来源]: [浏览次数]:

一、报名时间

男兵报名时间:

上半年: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2月10日18时

下半年: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8月10日18时

女兵报名时间:

上半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2月10日18时

下半年: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8月10日18时

二、学历年龄

男兵征集对象为: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0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1998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

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0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2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

三、应征地

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大学新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

四、标准条件

(一)身体条件

①身高: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②体重: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女性: 17≤BMI<24。BMI≥28须加查血液糖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③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具体身体条件要符合《应征公民体检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

(二)政治条件

符合《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和有关规定。

五、征集程序

男兵:网上报名→初考初检→体检政考→走访调查→预定新兵→张榜公示→批准入伍

①网上报名: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及存根,交至本人户籍所在镇街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高校大学生下载《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及《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交至所属高校征兵工作站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②初考初检:初考初检由户籍所在地镇街武装部组织;高校大学生在放假离校前,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参加学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组织的初考初检,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领取兵役机关和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的《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③体检政考:高校大学生可选择在学校所在地应征或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应征。初考初检合格的预征对象,听通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毕业证(学历证明)参加区征兵办公室组织的征兵体检,由当地公安、教育部门同步开展联合考核工作。

④走访调查:联合考核和体检合格的人员,由镇街武装部联合派出所组织走访调查。

⑤预定新兵:县级征兵办公室对体检、政治考核和役前教育训练合格的预定新兵进行全面衡量,利用定兵辅助决策系统集体进行定兵。

⑥张榜公示:对预定新兵名单在县(市、区)、乡(镇、街道)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⑦批准入伍:经过公示的预定新兵,由县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整理新兵档案,发放服装,与接兵部队交接起运。凭《入伍通知书》享受义务兵优待,申请学费资助的,将加盖区征兵办公室公章的《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六、优惠政策

(一)优抚待遇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目前济南市2021年标准为20432元/年,义务兵2年发放4万余元,进新疆、西藏服役的义务兵按2倍标准发放,根据全省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动态调整。

2.义务兵津贴或士官工资。义务兵津贴第一年为1000元/月,第二年为1100元/月;士官工资下士为5800元/月左右,中士为7200元/月左右,上士为8500元/月,高原、海岛和艰苦边远地区另有补助。

3.部队退役金。部队退役金发放标准:4500元/年,义务兵2年退役发放9000元,士官按照年限递增。

4.部队退役补助费。包括:义务兵退伍补助费、医疗保险、离队津贴、伙食费、军人职业年金等共计2万余元;一般下士10万元左右,中士20万左右,上士40万左右。

5.退役士兵养老保险。义务兵2年2.6万余元,士官按照服役年限逐年增加,退役后转入地方账户。

6.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山东省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4500元/年,义务兵2年退役发放9000元,士官按照年限递增。

7.大学生士兵学费补偿代偿。本、专科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8.贡献奖励金。济南市入伍的大学毕业生,在部队提干、考入军校的,奖励2000元;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原有奖励基础上增加1000元。

9.应征补助金。对户籍在外地或在外就学的大学毕业生,从济南市应征入伍的,按照省外800元、省内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食宿、交通补助。

(二)发展前景

1.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本科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6岁,研究生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9岁(截至当年1月1日),服役满1年不超过3年(截至当年6月30日),并符合其他相关条件,可以列为提干对象。

2.报考军队院校。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历,未婚,年龄不超过22岁,其中,入伍前是普通高校在校生、毕业生的,或者少数民族的,年龄可以放宽1岁(截至当年1月1日),服役满1年不超过3年(截至当年6月30日),并符合其他相关条件,可以报考军队院校招生考试。

3.优秀士兵保送入学。中共党员,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历,年龄不超过25岁,其中全日制本科毕业不超过26岁,研究生毕业不超过29岁(截至当年1月1日),中士以下军衔,服役满1年不超过8年(截至当年6月30日),担任建制班班长1年以上,获得勋章、荣誉称号,或者获得1次二等功以上、2次三等功奖励,或者相应层级表彰,并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可以作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

4.选取士官。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优先选取,优先安排参加专业技术培训、担任班长骨干,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在地方高校全日制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三)复学升学

1.复学(入学)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2.考试升学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自2022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

4.自2021年起“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由每年5000人扩大到8000人,重点向“双一流”高校倾斜。

5.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6.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7.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四)就业安置

1.政府安排工作。①士官服役满12年;②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③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至8级残疾等级的;④是烈士子女的。

2.政法干警招录。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

3.优先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用人单位应当设置一定数量的招聘岗位,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招聘,在年龄和学历上可适当放宽。

4.优先招录为专武干部。专武干部岗位空缺时,优先从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中招录,原则上比例不低于50%。

5.优先聘用到国有企业。市属、区县属国有企业在招聘员工时,要拿出不少于5%的计划定向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

6.退役就业创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享受相关就业服务。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从事个体经营或自主创业的,在税收、贷款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提供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