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生离校办理宿舍交接手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6-10 00:00:00 被阅览数: 次 来源: 学生工作处

各系(部):

为了更好地管理学生宿舍,为暑假后新生入校做好宿舍调整的准备,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特通知如下:

一、学生离校前由各系(部)毕业班主任到学生宿舍管理中心领取《宿舍管理登记表》,由宿舍管理中心、各系辅导员、舍长对本宿舍公物进行清点登记并签名,对于损坏的公物,根据《学生宿舍公物维修管理暂行办法》照价赔偿,收齐费用交宿管中心。

二、学生接到离校通知后,到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办理退宿手续,交钥匙,凭宿舍管理中心证明办理毕业手续,最晚29日上午搬出宿舍,逾期不走者,须到宿舍管理中心登记,交押金,并收取每人每天5元的住宿费,暑假封楼前必须搬出宿舍楼。

三、为不影响同学办理毕业手续,各毕业生宿舍选文明离校监督员一名,可提前到宿管中心办理毕业手续,交押金200元,最后由文明监督员收齐钥匙到宿管中心再交接宿舍并退还押金。

四、毕业生宿舍,宿舍管理中心已做登记,毕业生离校前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宿舍管理中心同意不得自行调整宿舍。

五、希望各系(部)及各学生会组织都积极支持宿舍管理中心办理毕业生宿舍交接手续,及时沟通信息,配合工作,以确保学生宿舍的安全。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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