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学校《关于开展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自查评估的通知》要求,我系首先在学生会内部开展了“学生干部自查自检”的活动,通过本次活动,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实落细,把改革向纵深推进。充分认识到自评公开对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塑造学生会清新阳光组织形象的重要意义。我系详细改革见下:
1.信工学院学生会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有主席团3人,秘书处3人,权益监察部3人,文体部3人,实践外联部3人,新闻编辑部3人,学术文化部3人,共计21人。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6. 工作人员均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8.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代表大会。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13.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
信工学院学生会该13个项目已全部完成改革,扎实推进我校各级学生会组织改革工作落实。
附件1
信工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自评公开模板)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学校《关于开展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自查评估的通知》,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截至2021年11月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附件2)
二、《信工学院学生会章程》
信工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信工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院学代会)是全体信工学院学生在学院党总支领导、学院团总支指导下行使民主权利和参与学院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拓宽学院和学生联系的重要渠道。
第二条 院学代会的常设机构是院学代会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第三条 院学代会的基本任务:
(一)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全力配合学院引导广大学生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领广大同学自觉地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和建设者;
(二)积极倡导和鼓励我院学生进行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培养学生民主意识、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配合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三)大力开展以提高学生的学术水平、文化修养和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为重点的校园文化活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四)代表学生参与关系到广大同学切身利益的学校公共事务的民主管理,协助学院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第四条 院学代会是在学院党总支领导下和学院团总支指导下,按照本章程的规定程序行使职权。
第五条 院学代会的一切活动以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和法规为最高准则,在法律的允许范围内开展。
第六条 院学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职 权
第七条 院学代会行使如下职权:
(一)审议和通过院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二)审议和通过院学生会的工作计划;
(三)讨论和决定院学生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四)制定、修改院学代会章程,并监督章程的实施;
(六)讨论和决定应当由院学代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八条 院学代会要支持院学生会主席和院学生会职能部门行使管理权力,协助他们开展工作。
第三章 代 表
第九条 代表条件:
(一)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
(二)自觉遵守和维护校纪校规,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具有全局观念和良好的群众基础,能积极主动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切实代表同学的利益。
第十条 院学代会的正式代表由各选举单位经民主程序产生。
第十一条 代表出现违法乱纪或选举单位认为不称职或不尽代表义务的,经选举单位同意,可免去其代表资格。
第十二条 代表出现缺额需要增补的,由缺额单位按程序补选。
第十三条 代表的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对院学生会所作的工作报告进行质询并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的权利;
(三)有通过提案直接向学院有关部门反映同学意见的权利;
(四)有就院学代会职权范围提出议案和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
第十四条 代表的义务:
(一)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和学院的规章制度,不断提高理论水平、个人素质和参政议政的能力;
(二)积极参加院学代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学代会决议,完成大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密切联系广大同学,正确代表同学利益,维护同学合法权益,如实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同时接受同学的监督。
第四章 权力机关
第十五条 院学代会及其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
第十六条 院学代会每年召开一次代表会议,由院学生会召集。如果院学生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一以上院学代会正式代表联名提案,经学院党总支同意后,可提前或延后召开代表会议或召集临时代表会议。
第十七条 院学代会决议和提案的落实情况应及时向代表及学生通报,校学代会的工作情况应向学生公布,接受学生监督。
第十八条 在院学代会闭会期间,院学代会委员会行使院学代会所赋予的职权,对其负责。校学代会委员会任期与校学代会任期相同,它行使职权到下届校学代会选出新的委员会为止。
第五章 执行机构
第十九条 信工学院学生会是mg4355线路检测官网信工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是代表本院全体学生的唯一学生组织,对院学代会负责。
第二十条 院学生会实行主席团集体负责制。主席团由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主席团为校学生会最高行政决策机构。
第二十一条 院学生会根据职能需要设立若干部门。各部门设置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
第二十二条 院学生会职权:
(一)执行院学代会的决议,实施本章程,落实院学代会各项基本任务;
(二)院学生会各职能部门,按实际需要招选有关工作人员;
(三)领导各班委会开展工作;
(四)开展学生会组织的评优创先活动;
(五)协助筹备院学代会;
(六)组织和带领学生开展社会服务;
(七)建立和发展与其他院校学生组织的友好关系;
(八)行使校学代会赋予的其它职权。
第二十三条 院学生会主席职责和权利:
(一)代表学生会参加与学生切身利益有关的院务会议,定期向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汇报学生会工作开展情况,与学院团总支保持经常性的工作联系;
(二)对外代表信工学院学生会参加学生联合会召开的有关会议,并兼任以上组织的相关职务;
(三)组建院学生会工作机构;
(四)领导院学生会的工作;
(五)提交学生会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由校学代会委员会审议通过;提交年度工作经费预算报学校批准;
(六)对学院拨给的学生会年度工作经费拥有使用权;
(七)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对院级学生会工作进行统一协调与安排。
第二十四条 院学生会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副主席受主席的委托,可以代行主席的部分职权。
第二十五条 院学生会主席出缺时,由副主席按排名顺序递补;主席、副主席皆出缺时,由学院团总支任命临时负责人。
第二十六条 特殊情况下,院学生会的活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国家政策、方针或者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管理秩序时,学院党总支可建议院学代会召开临时代表大会,依照本章程第七条第七款的相关罢免程序解除院学生会主席职务。
第二十七条 各项计划内工作经费须经校学生会主席审批并报学院团总支核准后,予以报销。各项计划外工作经费须向校团委提出申请,另行拨给。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学院团总支。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三、院级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院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院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一)产生办法
1.代表的基本条件是:思想政治素质好,中心意识和大局观念强,在学校改革和发展中能发挥青年大学生的先锋模范作用,能反映选举单位学生会组织和广大学生的意见,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一定的议事能力。
2.代表选举的基本程序为:以各系学生分会为选举单位。各选举单位根据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原则,按照分配名额,组织酝酿并提名推荐。
3.选举采用差额选举,按照候选代表名额多于应选代表额20%的规定候选代表数。选举时,代表候选人名单应提交学院学生大会充分酝酿,获得到会人员的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当选。当选后的学生代表名单经学院党委审核,报学生代表大会资格审查委员会。
4.符合主席团候选人资格的学生可通过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形式,向院学生会提交申请材料。
5.院学生会团学指导老师审核报名人资格,审查无误后,进行公示;
6.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候选人,形成《mg4355线路检测官网信工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草案)》
7.经审议通过的主席团建议候选人成为正式候选人。
(二)选举办法
1.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从正式候选人中选举产生。
2.选举采取抽签的办法决定正式候选人上台先后顺序。正式候选人进行5分钟的竞选演讲、3分钟的答辩,答辩结束后,全体代表进行不记名投票选举。
3.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因病、因事请假的,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4.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排列按姓氏首字母排序。选举时,代表有权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表示赞成或弃权。选票上盖有学院印章方为有效。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晰,选票符号用错或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全票作废。
5.大会设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各一名。投票前,监票人当众开启票箱进行检查。投票时,按代表座位顺序依次投票,总监票人对投票过程进行监督。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当众开启票箱,计票人清点收回的选票。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则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6.正式候选人当选按照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如有得票数相等情况出现并超过主席团名额时,应对得票相等的正式候选人重新进行选举。
7.计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签字并宣布计票结果。通过选票统计选出的当选人为主席团成员,其具体职位由院上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当选人共同讨论商议后决定公布。
8.本选举办法经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学院团委报党委审议后确定。
六、院级学生会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会议时间:2021年11月27日
会议地点:理工东楼A101
出席人员:团总支部书记郭松明、党委副书记孙向群、全体信工学生会成员
主持人:卢慧
会议内容:
会议第一项,全体人员起立唱国歌,在场人员满含热情的齐唱国歌。会议第二项,由主持人卢慧宣读主席团成员,主席张宏涛,副主席李冰、周羽逸飞、苗逸暄。会议第三项进行了全体学生会成员的举手表决,对是否对主席团成员纯在异议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全员通过。会议第四项学生会主席张宏涛同学进行了学生会工作汇报,以及对学生会全体人员的要求与期望。会议第五项由副主席周羽逸飞同学宣读学生会准则,包括学生会成员享有的权力;学生会成员应尽的义务;以及对成员工作提出要求,强调了主席团对学生会各部门的管理指挥工作的权力,成员要听从指挥服从安排。会议第六项由郭松明老师宣读了第九届学生会纳新成员名单。会议第七项,由孙向群老师做了会议最后的总结,宣布了此次大会的圆满完成。
此外,秘书处部门还进行了部门例会,主要是围绕着庆祝新成员的加入;介绍部门职能;对工作的要求与安排。进行了新成员的自我介绍以及部长的自我介绍。圆满的完成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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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院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1.参加选举的人数不得低于各选举单位人数的80%
2.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当选代表的得票数应高于参选人数的50%。
3.在无记名投票选举时,指定监票人、唱票人、记票人,当场记票。在超过 投票人数半数以上的侯选人中,按投票数由多到少的原则确定代表。
4.代表出现缺额需要增补的,由缺额单位按程序补选。
八、二级学院团总支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附件2
信工学院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备案表
附件3:信工学院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进展情况台账
|
序号 |
学院名称 |
类型 |
自评公开链接 |
负责自评工作的二级学院责任人 |
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情况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3.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
5.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6.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7.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8.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
9.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
10开展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11.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12.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13.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总支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姓名 |
职务 |
联系方式 |
是否完成改革 |
人数 |
是否完成改革 |
人数 |
1 |
信工学院 |
学生会 |
|
周羽逸飞 |
信工学院学生会副主席 |
15725130166 |
是 |
是 |
是 |
21 |
是 |
3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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