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正文

教育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月----企业吸纳有激励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06-08 [来源]: [浏览次数]: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事关民生福祉、经济发展和国家未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出台了一揽子政策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为切实加强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推动各项促就业政策加快落实,教育部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月”活动,旨在推动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知晓了解、用足用好国家和各地出台的促就业政策措施,充分激发企业用人积极性,帮助高校毕业生尽早就业,顺利就业。

企业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中小微企业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阵地。

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可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可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小微企业(含社会组织)招用离校2年内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等符合条件人员人数达到一定比例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给予贴息。

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在职称评定、项目申请、荣誉申报时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国有企业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需求,符合相关规定的,经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或其他企业主管部门同意,统筹考虑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人数、自然减员情况和现有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 2023年可给予一次性增人增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