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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月----就业见习有项目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06-08 [来源]: [浏览次数]: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事关民生福祉、经济发展和国家未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出台了一揽子政策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为切实加强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推动各项促就业政策加快落实,教育部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月”活动,旨在推动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知晓了解、用足用好国家和各地出台的促就业政策措施,充分激发企业用人积极性,帮助高校毕业生尽早就业,顺利就业。

就业见习是帮助未就业青年积累实践经验、增强就业能力的重要手段。

国家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可参加3至12个月的就业见习,进行岗位实践锻炼,期间由见习单位给予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吸纳见习的单位,可申请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