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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域小城市”在浙江首现

来源:浙江日报、田园游记公众号   发布者:     日期:2020-11-30 08:58:58   点击数:  

据了解,前三批省级小城市培育试点单位中,原苍南县龙港镇撤镇设市,原绍兴市柯桥区钱清镇、绍兴市上虞区崧厦镇撤镇设街道;磐安县县城、云和县县城、庆元县县城、遂昌县县城、景宁县县城和淳安县千岛湖镇、文成县大峃镇、泰顺县罗阳镇、开化县华埠镇等9个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下阶段重点落实县城新型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入选的东阳市南马镇花园村是前四批全省首个上榜的村级试点,标志着是浙江省小城市培育开始由中心镇向经济强村扩容。

今年4月,浙江省发改委在申报第四批省级小城市培育试点时首次明确,“村域小城市”培育试点在符合条件的历史名村、经济强村中择优产生:一是要求基础条件好,具有一定的集中建成区,基础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功能较为完备,人口集聚水平较高,村域常住人口3万人左右且近3年为净流入,综合发展实力超过一般中心镇;二是特色优势强,距县城10公里以上,特色产业、历史文化、旅游开发、生态文明等若干方面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

“村域小城市”在浙江首现

近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公布经省政府同意的第四批小城市培育试点名单,东阳市南马镇花园村与苍南县钱库镇、海盐县百步镇、绍兴市上虞区章镇镇、衢州市衢江区廿里镇、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等一起上榜,这是浙江省小城市试点首次从中心镇向经济强村扩容,标志着全国首个“村域小城市”开始在之江大地培育。
小城市培育试点是浙江省委、省政府推进新型城市化、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自2010年以来,全省已开展3轮试点,每轮3年,迄今公布了69个试点名单。列入小城市培育的试点,在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建设专项资金、财力分配倾斜、建设用地、信贷、人才等方面可获得一系列支持。据介绍,此次第四批小城市培育试点名单公布,旨在深入推进小城市培育试点,进一步扩大试点效应。今年4月,浙江省发改委在申报第四批省级小城市培育试点时首次明确,“村域小城市”培育试点在符合条件的历史名村、经济强村中择优产生:一是要求基础条件好,具有一定的集中建成区,基础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功能较为完备,人口集聚水平较高,村域常住人口3万人左右且近3年为净流入,综合发展实力超过一般中心镇;二是特色优势强,距县城10公里以上,特色产业、历史文化、旅游开发、生态文明等若干方面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花园村位于浙江中部,距离东阳城区16公里,已有690多年的历史,是“浙江第一村”。从1981年创办蜡烛厂和服装厂开始,花园村在领头雁邵钦祥带领下,强党建、抓工业、兴产业、惠民生、善治理,坚持做到“五个不动摇”,通过从“两创”到“两富”再到“两美”的华丽转型,实现了经济发展高质量、村庄建设高质量、村民生活高质量、文化繁荣高质量、社会和谐高质量,成为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样板村和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2019年,花园村实现营业收入602亿元,拥有个私工商户3768家,村民人均年收入13.5万元,接待国内外游客570万人次。2003年6月5日,浙江拉开“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序幕。2003年6月11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习近平就风尘仆仆亲临花园村视察,并点赞这座全面小康村“花园真好!”。17年来,花园人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坚定立足农村干事创业的信心,经过2004年10月和2017年3月两次“一村并九村”,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在农村现代化建设中进行积极探索和实践,坚持党建、经济、社会、文化、生态齐抓共建,贯彻“先富带后富、强村帮弱村、共富更要共享”理念,走出了一条“以工强村、以商兴村、以游美村”符合自身发展实际的花园之路,形成了新时代乡村与城市耦合发展的先发优势。如今,花园村村域面积1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超过6.5万,主要拥有生物与医药、新能源与新材料、红木家具与木制品、新建材与建筑、教育卫生与旅游文化等五大产业,拥有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6家、上市公司1家、已完成股份制改造企业3家,打造了全球最大维生素D3生产企业、亚洲最宽铜板带生产企业、全国领先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填补浙江空白高性能铜箔生产企业,并建成了全球最大红木家具专业市场和全国最大红木原木交易市场。走进花园村,连片别墅、高层住宅,高档剧院、高端学校、会展中心、等级医院、生态公园、大型商场、专业市场、金融机构、特色街道、设施农业、星级酒店、体育广场、文化广场、污水中心、自来水厂、老年公寓、博物馆、体育馆、游泳馆、图书馆、游乐园以及幼儿园等一应俱全,俨然是一座现代化的城市,村民享有31项福利,过上比城里人还幸福的生活。2016年7月1日,花园村党委被 中共中央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同年花园村荣膺“中国十大国际名村”,并连续多年名列“中国名村综合影响力300佳”前三甲。2019年12月26日,浙江省委、省政府正式批复同意花园村为唯一的浙江省乡村振兴综合改革试点,致力为全国农村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更多经验。此外,花园村是浙江省首个单独以村为单位创建成功的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被国家文化和旅游部授予首批“中国十大优秀国际乡村旅游目的地”第二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还荣获全国文明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中国十大名村、首批全国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等上百项省级以上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