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十四五”规划期后,部分县特别是经济强县、财政大县,已经着手计划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规划指导工作影响着乡村振兴的节奏,因此,明确规划是乡村建设的第一步,非常重要。在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变化阶段,如何做好乡村规划,应着重考虑以下五方面问题。
第一,规划范围怎么定。在实践中,是不是所有自然村或行政村都有必要做村庄规划,这个规划是以中心村为基础,以自然村为基础,还是以行政村全域范围为基础来制定,都是必须考虑的问题。规划范围不同,规划需求也不同。
第二,规划内容是什么。以前的村庄规划内容多以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为主。现在农村的水、电、路、网等实现了广覆盖,基本能满足农村居民的生活需求,村民对村庄规划提出了新的要求。例如,新兴居民点的打造,生活污水处理、燃气供应等生活设施的配套,以及农村养老、儿童托管等公共服务的配套。未来二三十年,村级养老服务的需求会较大,农村教育和医疗需求向县城集中是个大趋势,普惠制幼儿园和村办幼儿园数量不足,县城扩大义务教育和医疗服务能力压力大,中低收入的农村居民到县城就学就医的成本和负担较大,分级医疗又需要农村医疗服务向乡镇和村级下沉,在这样的背景下,村庄规划如何做,也是一个问题。
第三,规划到什么程度。这涉及规划建设标准的问题。从乡村建设实际看,需要分区分类设定标准。例如,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地方政府、村集体和农村居民的经济实力更强,生活水平更高,需要更高标准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乡村规划建设的标准可以高一些;水资源丰富和水资源短缺的地区,高寒和热带地区,适用的农村住宅改厕标准不同;考虑到实用性,山区和平原地区农村使用的电线、路灯蓄电池也应该不同,山区易发洪水、霜冻,需要使用质量标准更高的器材;在生态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标准和要求也要更高。
第四,规划期限应多长。目前,村庄规划期限多为5至10年。而在规划期限内,规划不一定始终适用。做村庄规划,是希望通过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有序建设乡村,强调降低综合成本、增加建设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村庄规划的重要依据是村庄的人口变动和发展趋势。进入21世纪之后,村庄的人口、经济状况发展变化大,整体走向分类发展,新农村建设政策措施也引导和助推了村庄布局发生明显变化。尤其在近五年、十年,村庄面貌变化大,空心化也日益严重,居民点、自然村仍有自然集聚的趋势,可能还需要十年到十五年的时间,村庄布局才能稳定下来。按照“三个三分之一”的原则推进乡村建设,比较符合工作实际,即全县三分之一的村现在就制定村庄规划、整村推进投资建设;三分之一的村一边建设一边调整规划,所谓“边干边看”;还有三分之一的村暂缓投资建设,等待其自然消亡或摸清其发展方向,再行决定其建设规划方案。
第五,如何让规划落地。当前面临的最大约束还是土地和资金问题。一般情况下,行政村百分之八九十以上的土地属于基本农田,除了已利用的集体建设用地外,未利用的可用于落实基础设施升级、公共服务落地的集体建设用地很少。而征地容易引起社会矛盾,耕地保护事关粮食安全,政策趋紧,农用地转用审批严格,建设用地指标紧张。虽然,不少村庄有闲置的农房以及原村中小学占用的教育用地,但如何能盘活利用好这些闲置的土地,还需要研究。因此,村庄新增建设用地,转圜余地不大。
关于乡村建设资金的来源和使用,基层政府十分关切。多数县财政收入依赖转移支付,随着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水平的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运营、管护支出大增,对县级财政形成了较大压力。而新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村内、村间道路,加强乡镇和村级医疗卫生基本建设等还需要新增大量财政资金投入。只有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才能最大化实现乡村建设规划,切实促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