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上一轮的功能是保增长,下一轮土地最重要的功能是要推动中国经济转型,这个转型不光是我们原来讲的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体制转型,可能是未来整个中国经济形态的转型。城中村、城乡延伸带和工业园区这些区域是否还要采取成片开发的方式?我认为,如果这些区域仍旧采取土地征收的模式,那这次《土地管理法》修改就没有任何意义了。这次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核心是为了解决未来我国经济形态的转型,在此次修法中相对应的条例修改则是新增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这是本轮《土地管理法》修法最核心的变化,但很多人都没有注意到。宅基地制度改革非常重要的方向是改变目前无偿分配的制度。我们需要保证的是农民获得宅基地使用的权利,但使用权利不能一直是无偿的,也必须得有偿使用。相当于取消了农民原来的宅基地福利,与此同时与其交换了财产权。 中国统一的土地权利体系,先是集体建设用地和国有建设用地打通,接着宅基地未来和集体建设用地打通,这三者互相打通以后,中国的土地权利体系和市场体系才能建起来。
土地制度改革自2019年以来再提速。
3月30日,作为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最重要的配套法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开始向社会征求意见;4月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其中提及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并完善土地管理体制。学界认为,土地配置体制改革的增长潜能最大,是扭转国民经济增长持续下行的关键。
如何理解此次《土地管理法》修法的意义和未来土地制度改革的走向?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将会对未来中国经济形态造成什么影响?搜狐财经就此话题独家访谈了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刘守英。
刘守英长期致力于土地制度与发展、城乡互动及乡村振兴等研究,并亲身参与了南海、义乌、泸县、余江等地改革试验。他认为,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经历了“乡土中国”转型为“城乡中国”的阶段,而理解“城乡中国”的性质特征,将是完成中国现代化转型,即从“城乡中国”转变为“城市中国”的必要途径。
“土地上一轮的功能是保增长,下一轮土地最重要的功能是要推动中国经济转型。这个转型不光是我们原来讲的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体制转型,可能是未来整个中国经济形态的转型。”刘守英对搜狐财经说,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阶段已经过去,土地制度改革的目标应是契合经济发展阶段的转化。
刘守英表示,在下一步中国经济转型过程中,城乡形态和产业形态基本决定了未来中国经济的发展形态,而经济发展形态比经济增速更重要。他说,依靠低价土地供应的园区工业化模式的动力已接近枯竭,同时,要想改变当前单极城市化所造成的乡村凋敝和大城市病问题,应令土地征收制度回归本源,探讨并扩大农村集体土地入市的途径与可能性。
“这次《土地管理法》修订探讨了农村集体土地未来的入市问题,这就适应了从单级城市化转向城乡融合发展的变化。”他说,经济活动的多样化是乡村振兴的前提,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的目的便在于保证乡村经济活动的多样化。
刘守英认为,本轮《土地管理法》的核心变化是新增建立了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他表示,新建立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将致力于我国未来的经济形态设计,因此这次规划体制调整带有很大的策略性,解决了原有规划体制存在的规划类型过多、内容重叠冲突等问题。
“在确保耕地安全后,通过征收来保公益性用地,即整个经济形态中的公共部分,而私的部分就充分实现市场化,包括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他总结称,未来我国经济的发展动能转换,对整个发展形态的改变非常重要——而这是要依靠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去撬动和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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