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做好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通知》指出,农业生态环境监测是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开展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对于准确判断我国当前农业生态环境形势,精准实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不断改善农业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做好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根据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状况、土壤背景值等情况,开展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及时掌握全国范围及重点区域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总体状况、潜在风险及变化趋势。二是做好农田氮磷流失监测。依据农田氮、磷污染的发生规律和地形、气候等情况,开展农田氮磷流失监测,分析不同种植模式下区域主推耕作方式和施肥措施等对农田氮磷流失的影响。三是做好农田地膜残留监测。综合考虑覆膜作物、覆膜年限、回收方式等情况,开展地膜残留监测,摸清农田地膜残留量和回收情况。四是做好农业生物物种资源调查和外来生物入侵监测。开展国家重点保护农业野生植物调查,加大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力度,加强入侵物种调查和监测,开展预警与应急灭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