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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要点及新提法、新要求

来源:齐鲁乡村振兴研究院   发布者:     日期:2020-12-31 15:42:45   点击数: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12月28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历史关口,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需要全党高度重视的一个关系大局的重大问题。全党务必充分认识新发展阶段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三农”问题重要性

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看,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

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看,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是应变局、开新局的“压舱石”。

构建新发展格局,把战略基点放在扩大内需上,农村有巨大空间,可以大有作为。

坚持用大历史观来看待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只有深刻理解了“三农”问题,才能更好理解我们这个党、这个国家、这个民族。

必须看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

工作重心转移

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

要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

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重点监测收入水平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继续精准施策。对脱贫地区产业帮扶还要继续,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促进产业提档升级。

要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多渠道促进就业,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搞好社会管理,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对现有帮扶政策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时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粮食安全

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粮食生产年年要抓紧。

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建设高标准农田,真正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

把黑土地保护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把黑土地用好养好。

要坚持农业科技自立自强,加快推进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要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和加强种粮农民补贴,提升收储调控能力,坚持完善最低收购价政策,扩大完全成本和收入保险范围。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实行党政同责,“米袋子”省长要负责,书记也要负责。

要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

继续抓好生猪生产恢复,促进产业稳定发展。

要支持企业走出去。

要坚持不懈制止餐饮浪费。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工作部署

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必须加强顶层设计,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来推进。

要加快发展乡村产业,立足当地特色资源,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壮大,优化产业布局,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普及科学知识,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要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土壤污染、地下水超采、水土流失等治理和修复。

要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尊重基层和群众创造,推动改革不断取得新突破。

要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继续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注重加强普惠性、兜底性、基础性民生建设。要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重点抓好改厕和污水、垃圾处理。要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分类,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加强分类指导。

要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见实效,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要赋予县级更多资源整合使用的自主权,赋予县级更多资源整合使用的自主权,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

要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创新乡村治理方式,提高乡村善治水平。

习近平指出,县委书记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当好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要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选派一批优秀干部到乡村振兴一线岗位,把乡村振兴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广阔舞台。

会议讨论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讨论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