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的总要求,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新发展理念,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砥砺奋进,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新型城镇化发展迈入新的更高阶段
“十三五”期间,山东大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14个地区入选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数量位居全国第一。2017年全省常住人口突破1亿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首次超过60%,预计今年将达到61.8%左右,比2015年提高4.8个百分点,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持续提升。
一是顶层设计全面强化。省委、省政府成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专门印发《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组织规划实施评估,围绕山东半岛城市群协调发展、城镇化体制机制创新、新生中小城市培育、绿色城镇化、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等重点任务,先后组织开展了30余项课题研究,为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提供了重要支撑。
二是人口市民化步伐加快。在全国率先编制实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发展规划》,大力推进“三个市民化”,实现省、设区市和试点县市民化规划全覆盖。实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与财政转移支付挂钩机制等财政激励政策,累计下达市民化奖励资金76亿元,安排城镇化试点专项资金6.3亿元。建立健全“1+N”政策体系,城镇落户限制全面放开,“人地钱”挂钩机制逐步完善,1000万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任务稳步推进。
三是城镇化布局更加优化。省政府批复实施《山东半岛城市群发展规划》,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积极培育新生大中小城市,大力培育中小城市,开展15个中等城市、15个I型小城市、10个新生小城市试点,打造30个重点示范镇,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形成了2个特大城市、9个大城市、8个中等城市、75个小城市、1072个建制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
四是试点示范成果丰硕。14个地区入选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数量全国最多;分三批确定了27个省级试点,覆盖了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各试点地区通过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发行债券、设立基金等多种方式,确保城镇建设资金投入。莱芜并入济南,茌平等7个县(市)改区,邹平撤县设市,济莱同城化、聊茌东一体化水平稳步提升。探索形成了青岛绿色城镇化、诸城市“三区共建”、武城县“两证保三权”等一批成功案例,全省13条经验和1个典型在全国推广。
五是城乡融合发展开局良好。省委、省政府印发《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济青局部片区纳入国家首批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面积居全国第二,出台《山东济青局部片区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创建方案》,确定11项试验任务,明确试验区到2022年和2025年的创建目标。公布首批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10个片区及5个县(市、区)名单,同步开展试点任务。把特色小镇作为城乡融合的重要纽带和载体,创建22个国家特色小镇、109个省级特色小镇。
二、群众住房条件实现新的更大改善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建立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是住有宜居目标大步迈进。全省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由2015年的36.4平方米增加到2019年的37.1平方米。将百年住宅、康居示范工程认定、住宅性能评定和广厦奖评选作为提升住宅品质、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工作。“十三五”期间,全省有3个项目成为全国百年住宅试点项目,8个项目获得国家康居示范工程;25个项目通过住宅性能评定终审,其中获得3A级住宅性能评定项目10个;51个项目获得广厦奖候选项目标识,43个项目获得广厦奖,数量均居全国首位。在全国率先全面启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各地以2000年前建成的住宅小区为重点,改造水电气暖等基础设施,完善社区和物业用房、无障碍设施等,发展养老、托幼、医疗等服务。2019年10月,山东省被列为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省,青岛被列为全国试点城市,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编制技术导则,加快改造进度。2016年至2020年10月底,全省开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7698个,改造面积2.14亿平方米,惠及居民252.8万户,一大批环境杂乱、设施不全的老旧小区面貌焕然一新。会同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以党建引领物业服务管理促进提升城市社区治理水平的指导意见》,制定《“齐鲁红色物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域推进“齐鲁红色物业”建设,到2020年9月,全省共有物业服务企业11772家,物业管理面积23.9亿平方米,物业从业人员67.45万人,分别比2014年增长72.7%、91.2%、32.78%,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明显改善。
二是住房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十三五”期间,全省累计开工改造各类棚户区255万套(户),600余万棚户区群众“出棚进楼”“出村进居”,棚改数量连续三年居全国第一。大力发展小户型、低租金的政策性租赁住房,全省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累计分配入住19.7万套,累计约21万户次家庭享受了住房租赁补贴,基本建立起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提供实物保障、以租赁补贴为主满足差异化需求的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基本实现住房保障制度城镇常住人口全覆盖。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条件有效改善,新市民住房问题加快解决,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人才住房工作的意见》,形成国内首个省级人才住房指导政策。住房公积金制度不断完善,受益范围持续扩大,与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人事代理、进城务工人员、农业转移人口等纳入制度覆盖范围;建立自愿缴存机制,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十三五”期间,预计全省住房公积金新开户职工485万人,缴存总额5762亿元,比“十二五”期间缴存总额增加85.5%,累计缴存额超过1万亿元;预计提取住房公积金4045亿元,比“十二五”期间增加145.9%,住房公积金支持中低收入家庭改善住房条件、促进住房消费的作用更加明显。
三是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坚持因城施策,一城一策,努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保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落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出台商品房预售许可和资金监管制度、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制度、差别化税收信贷制度,指导济南、青岛稳妥推进实施“一城一策”试点方案。省政府印发《山东省房地产市场风险防控预案》,加强市场监测、规范市场秩序。印发实施《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制定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和经营服务规范,预计年底前有100家机构开展住房长租业务,经营面积160万平方米。济南、青岛入围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发展试点城市名单。2016年至2020年9月,全省累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35993亿元,销售商品房5.98亿平方米,其中销售商品住房5.31亿平方米,比“十二五”时期分别增长38.6%、25.9%、22.2%。
三、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得到新的更大提升
山东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城市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城市品质提升行动,扎实开展风貌特色、蓝绿空间、空气洁净、道路交通、生活服务、治理能力、安全运行、文明素质8个专项提升行动,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城市承载力、宜居性和包容度不断增强,城市面貌发生巨大变化。
一是城市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十三五”期间,山东省出台《关于开展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的通知》,指导各地开展城区污水管网排查,编制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实施方案,开展管网混错接改造、管网更新、破损修复改造,组织专家对各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实施方案进行评估。2016年至2020年9月底,全省新建扩建城市污水处理厂104座,共形成污水处理能力344万吨/日,2019年全省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为97.42%;新建城市污水管网7323.7公里,改造老旧污水管网1299公里,改造雨污合流管网4043.1公里;设区城市共排查出166条城市黑臭水体,全部完成工程整治。全省综合管廊累计建成598.4公里,规模位居全国前列,开工海绵城市建设面积2273平方公里,建成面积1450平方公里。截至2019年底,山东省设市城市和县城实有道路长度5.9万公里,人均城市道路面积24.5平方米,燃气普及率达到98.72%。全省新增45个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2.8万吨/日以上,焚烧处理率由38.5%提高到82.1%。
二是城市管理效能持续增强。全省16个设区市、136个县(市、区)全部完成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建立了设区市实行“大城管”体制、县(市、区)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局加挂城市管理局牌子的城市管理新模式。制定出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容市貌管理、户外广告管理、城市照明管理等6个精细化管理标准,城市精细化管理政策体系基本形成。探索建立“共商、共建、共享”的基层城市管理体系,积极推进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形成了“三长一会”“街长制”“路长制”等典型经验。加快建设城市综合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完善省级数字城管平台功能,推进部省市县数管平台四级联网,全省94个市、县(市)全部完成数字城管平台建设并通过验收,济南、青岛等14个设区市与省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完成对接,12个完成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平台联网。79个县(市)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全部与设区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完成对接工作,实现互联互通,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是城市面貌焕然一新。截至2019年底,全省城市(县城)园林绿地面积31.8万公顷,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7.3%;公园绿地面积8.5万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7.3平方米;绿化覆盖面积36.9万公顷,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5%,各项指标均居全国前列。“十三五”以来,新增城市绿化覆盖面积5.12万公顷,新增城市园林绿地面积4.62万平方米,新增城市公园绿地面积1.54万公顷,新增综合性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等516个,建成城市绿道4500余公里。截至2020年10月底,全省省级及以上园林城市(县城)共94个,实现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全覆盖,省级及以上园林城镇达39个;国家级园林城市(县城)共60个,其中,国家生态园林城市2个,国家园林城市31个,国家园林县城27个,国家园林城市数量全国第一。全面启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印发《山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济南等3个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扎实推进,深入开展博山区等5个省级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镇街、行政村覆盖率稳步提升。
四、村镇人居环境质量达到新的更高标准
“十三五”期间,山东省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一是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全面完成。坚决落实住房安全有保障脱贫攻坚任务,紧盯“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这一核心目标,将农村危房改造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头号工程,严把精准识别关、分类实施关、质量安全关、信息管理关,强化资金保障、技术支持、督导考评,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与人居环境整治。2016年以来累计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2.2万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5.9万户,多次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组织的绩效评价中名列前茅,被国务院列为落实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激励。
二是农村“厕所革命”成效显著。山东省率先在省域范围内启动,2015年开始试点,2016年至2020年全面发动,在改厕数量、标准制定、资金投入等方面都走在全国前列,建立省农村改厕工作联席会议、包市督导和定期暗访通报制度,合理确定改造模式,完善补助标准,严格改厕流程,确保改厕质量,累计新改农村户厕1090万户,全国农村改厕现场会在山东荣成召开。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健全完善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工作方案》,按照“4+N”方式分类规范升级,逐步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资金、有监督的“五有”后续管护长效机制。
三是美丽村居和农房建设管理取得实效。省政府出台《山东省美丽村居建设“四一三”行动推进方案》,组建省美丽村居建设专家委员会,编制《乡村风貌规划指引》《村庄设计导则》《山东省美丽村居建设标准》,评选三批306个美丽村居试点村庄。出台《山东省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探索建立农村建筑工匠培养和管理制度,建成一批功能现代、风貌乡土、结构安全、成本经济、绿色环保的宜居农房,着力绘就具有山东特色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
四是农村地区清洁取暖交出满意答卷。紧紧围绕群众温暖过冬,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指导各地立足本地资源禀赋、经济实力、基础设施条件、居民消费能力等实际,选择差异化的技术路线,强化工作措施,分区域推进清洁取暖。2017-2019年全省农村地区共完成清洁取暖改造293.8万户,到2020年底山东省将有508.26万户完成改造,改善了农村地区群众取暖方式,为打赢蓝天保卫战作出突出贡献。
五、建筑业转型升级获得新的更快发展
“十三五”期间,山东省加快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新旧动能转换,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发展,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十六条意见》,召开全省建筑业改革发展大会,建筑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
一是建筑业支柱产业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坚持问题导向,以做大做强建筑业、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全面深化建筑业改革,建筑业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吸纳了大量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带动了大量关联产业发展,实现了大跨越、大发展,已成为山东的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富民产业,对推进新型城镇化、改善城乡面貌、促进财政增收和民生改善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稳住经济基本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2016-2019年全省建筑业累计完成总产值5.01万亿元,年均增长12%以上;实现增加值1.83万亿元,占全省GDP的6.4%;缴纳税收1978亿元,占全省税收的6.3%。
二是建造方式变革加速。山东入选国家建筑业综合改革、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省,将发展装配式建筑作为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发展、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政策措施和技术标准体系。同时改革组织方式,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咨询服务,全省累计有443家企业、323个项目开展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咨询试点。“十三五”以来,累计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9306万平方米,投产预制混凝土部件生产企业84家、钢结构部件生产企业73家,获批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7个、园区类产业基地1个、产业基地33个,创建省级示范城市15个、产业基地103个、示范工程121个,实现了产业布局设区市全覆盖,形成了开发、设计、施工、生产、集成部品等全产业链条的生产能力。
三是建筑业企业实力显著增强。2020年,全省建筑业企业达到1.5万家,特级资质企业从22家发展到44家,5家建筑业企业进入国际承包商250强榜单。产业集中度不断提高,一级以上企业完成产值占比超过70%,年产值过百亿元企业从2017年的9家发展到25家。2016年以来,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获得鲁班奖32项、国家优质工程奖98项、国家装饰工程奖444项,居全国前列。2019年,山东成立了海外工程建设联盟,全省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完成营业额114.8亿美元,新签合同额127亿美元,分别比2015年增长12.9%、6%,对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是建筑市场环境持续优化。近年来,山东省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省级层面累计出台配套文件50余件,通过“减放并转调”,省级清单主要审批事项从112项精简为73项,下放省级权力事项44项,全省平均将70%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集中划转实施,由“并联审批”升级到“一链办理”,全省工程审批管理系统网上审批项目2.6万个。编制全省统一的审批服务“一张表单”,项目申报材料数量由改革前的500个压减至381个。全面推行区域评估,累计实施面积716.2万亩。率先出台优化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指导意见,审批时间压缩至20个工作日以内。将消防、人防、技防和水电气暖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审查,全省16市均已建成运行“多审合一”数字化联审平台。全省市县均开展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实行“一窗受理”、“一枚印章”管审批。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拿地即开工”的模式已在全省普遍实施。制定实施简化水气暖报装行动方案,供水、供气、供热报装时间分别压减到7、10、25个工作日,办理环节减少到3个,申报材料减少到2项。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制定全过程时间监管措施和计算规则,全省全过程审批时间平均为79天。在全国工商联组织的“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结论中,关于投资项目审批速度提升,企业对我省感受最强烈。
六、统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今年年初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勇挑重担、不惧风雨,积极主动作为、贡献硬核力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一是立足岗位职责,下沉服务、恪尽职守,全力以赴筑牢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线。疫情防控期间,山东省40余万城乡环卫工人坚守在抗疫一线,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1-11月份,全省累计清运生活垃圾约2560万吨,10686家物业服务企业、65万物业工作人员坚守岗位,全力配合街道社区开展防疫工作,为2.7万个小区等物业项目提供排查测温、消毒消杀等服务。紧盯城市公园、建筑工地、房地产销售场所等人员密集区域,加强公共空间管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全省市政公用行业18万余名职工加强巡检维护,做好应急值守,全省345家燃气企业、400家集中供热企业、400多座自来水厂、320座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供排水、供气、供热保持稳定,为居民日常生活、抗击疫情和企业生产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是结合工作实际,简化流程、优化服务,最大限度方便企业群众。畅通“网上申报、邮寄送达、预约咨询”办理渠道,实现“网上办、预约办、不见面、保安全”,最大限度减少风险、提高效率。针对复工企业急需解决的紧迫问题,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合理调整企业资质有效期。印发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审工作的通知》,全省44家图审机构均发布倡议书或告知书,引导建设单位通过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系统上传设计文件,实行“不见面、零接触”审查。1-10月份,全省办理许可事项74492件,全部按时办结。调整延长企业资质有效期,推行全过程结算,继续教育和延续注册实行承诺和延期办理,7861家企业、2.4万名执业人员受益。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减轻企业负担22.87亿元。
三是直击痛点堵点,多措并举、分类施策,精准有序推进工程项目复工达产。加强与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疾控部门统筹协调,根据各地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分区分类精准指导,通过制定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开复工指南、实行“一对一”上门指导、跟踪服务等措施,帮助企业和项目排查解决复工复产困难,开通“绿色通道”,实施信用激励措施,通过采取“点对点”专车接送等方式,帮助企业解决用工等实际困难,加快推动工程项目开复工。规范发展“夜经济”,印发《关于优化店外经营和流动摊点管理与服务的指导意见》,全省11个市出台支持夜经济等特色经营方式发展规范性文件,共设置夜市1200余个,摊点数量6.1万余个,为全省稳就业、稳增长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使命呼唤新作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为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下一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六稳”“六保”工作大局,找准定位、发挥优势,深化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供给侧改革,着力完善新型城镇化战略,健全住房两个体系,推动城市结构调整优化和品质提升,开展小城镇示范和美丽村居建设,同心同德、顽强奋斗,全面提升百姓安居、城乡宜居水平,努力推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