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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治理特质的传统文化基因

2021年04月12日 09:45  点击:[]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刘余莉

英国学者马丁·雅克在其著作《当中国统治世界》一书中敏锐地指出:“认为中国对世界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经济方面,实在有些过时。中国的政治和文化可能也会产生无比深远的影响。”中国的成功,归根结底是中国制度和中国治理模式的成功,所以世界各国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探究中国治理的特质和优势。在中国制度形成的过程中,有很多因素都发挥了作用,其中重要的当属中国几千年的文化传承。因此,要读懂中国制度,离不开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入理解和正确认识。

“志于道”“一体之仁”与西方“二元对立”具有方法论上的差别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所以优秀,是因为它是“志于道”的文化,追寻的是宇宙人生的大道。中国古人认为:“人皆可以为尧舜”,即任何人通过学道都可以成圣成贤(“全知”)。但是在西方文化中,“全知”的上帝只有一个。因此,用西方求知识的方法理解中国古圣先贤的智慧,在方法论上就已存在相当的困难。

方法论的不同也导致了世界观和认识论上的分歧。西方人的世界观和认识论以“二元对立”为主要特征:主观与客观、主体与客体、自我与他人、人与自然界,等等。这种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渗透到方方面面,于是父子、夫妇、老板与员工乃至兄弟、朋友、企业、国家之间都成为彼此对立的关系。所谓的竞争、博弈论、修昔底德陷阱等概念和理论,都是在这种二元对立的思维中产生的。用这种“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和眼光来审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父慈子孝、夫义妇德、君仁臣忠、兄友弟恭、朋友有信、协和万邦、天人合一等理念,不可避免会导致误读与误判。例如,因为不理解父子一体,而批判中国人的孝道是愚孝;因为不理解君臣一体、君民一体,而批评中国人讲忠君是没有人权;因为不理解夫妇一体,而误解中国人强调女德是忽视女权。

中国古人很早就形成了“以天地万物为一体”的世界观,在这种“一体之仁”的观念之下,父与子、夫与妇,乃至兄弟、朋友、君臣、国家之间都是和谐一体的关系,因而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在这种整体的思维方式下,中国虽然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但是仍然保持了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乃至国与国之间的和谐相处,从而使得中华文明作为历史上唯一一个没有中断的文明得以延续。这种世界观、思维方式、道德观念渗透在国家治理和社会制度的方方面面,具体体现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法律、外交等思想观念和制度设计之中。这包括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的大同理想,六合同风、四海一家的大一统传统,德主刑辅、以德化人的德治主张,民贵君轻、政在养民的民本思想,等贵贱均贫富、损有余补不足的平等观念,法不阿贵、绳不挠曲的正义追求,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的道德操守,任人唯贤、选贤与能的用人标准,周虽旧邦、其命维新的改革精神,亲仁善邻、协和万邦的外交之道,以和为贵、好战必亡的和平理念,等等。如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的结果,具有一脉相承的历史性及独特的民族性。这说明,任何一个国家的制度和治理体系皆非凭空出现,一定有其历史文化的渊源。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要了解今天的中国、预测明天的中国,必须了解中国的过去,了解中国的文化。当代中国人的思维、中国政府的治国方略,浸透着中国传统文化的基因。”

“不忍欺”的治理境界与“贤者在位,能者在职”

历史上中国之治达到的最高境界是“不忍欺”。《史记·滑稽列传》记载,历史上曾出现过三种治理境界:春秋时子产治理郑国,严密的法律和监督机制使人民不能做恶,达到了为政“不能欺”的境界;战国时西门豹治理邺县,通过设置严厉的法律制度,使人民不敢做恶,达到了为政的“不敢欺”境界;春秋时孔子的弟子宓子贱治理单父,将孔子所倡导的仁义忠恕与治理之道相结合,使人民不忍心违法乱纪,达到了为政的“不忍欺”境界。与西门豹的“不敢欺”、子产的“不能欺”相比,子贱的“不忍欺”显然更胜一筹,是更高层次的治理境界。

那么,如何才能达到“不忍欺”的治理境界呢?《群书治要·傅子》中讲:“明君必顺善制而后致治,非善制之能独治也;必须良佐有以行之也”。这说明,实现善治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善制(完善的制度)和良佐(德才兼备的领导人才)。善制是实现善治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当代西方著名伦理学家麦金泰尔也指出,无论道德原则设计得多么具体和完美,如果人们不具备道德品格或美德,这些原则就不会起作用。换言之,公正的制度必须得有正义美德的人才能设计出来,而即使公正的制度设计出来了,也必须有正义美德的人才能实施到位。这也就是荀子所说的:“法者,治之端也;君子者,法之原也。”可见,德才兼备的圣贤君子为实现善治所必需。要实现善治,就必须保证“贤者在位,能者在职”。

正因为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为实现善治所必需,所以中国古代的制度完善也是围绕着使“贤者在位,能者在职”这一核心而展开。在各种制度建设中,特别重视人才选拔机制以及与此相关的考试制度、教育制度,并在人才选拔中秉持“爵非德不授,禄非功不予”的准则,使官吏的选举、考核、监察、奖励、培训和管理制度确保将德才兼备的人选拔到领导职位上。

政治与教育合一的伦理文化与西方宗教文化的不同

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不会凭空出现,必须通过教育来培养。在西方宗教文化的背景下,教会承担着道德教育的职能,人的道德品质依靠教会培养,领导者也不例外。从历史上看,在西方国家的治理体系中,在注重公平正义的制度设计的同时,对领导者的道德教育也并未忽视。

与西方的宗教文化传统不同,中国文化是一种重视伦理道德教育的伦理文化。如果说在西方的宗教文化传统中,宗教承担着道德教育的职能,政治与道德教育相分离是其基本特征,那么中华传统的伦理文化,则以政治与道德教育合一为基本特征,甚至政治本身就具有教育的内涵。在这种政治体系中,道德教育由国家来负责,通过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宗教教育等不同形式,使中华传统的伦理道德教育深入人心。

通过学校教育进行道德教育,是中国治理的一大特色。古代的君王,无不把教化人民作为治国要务,设立太学在国都推行教化,设立庠序(地方学校)在地方教化人民。在道德教育中,坚持以孝道为本、文化为要、身教为先的原则,通过以礼乐射御书术为内容的教育,把人培养为文质彬彬的君子、圣贤,即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在整个学校教育体系中,特别重视对官员的品德教育。不仅如此,良好的礼乐教化,还可以“绝恶于未萌”“起敬于微渺”,甚至还可以达到“不忍欺”的治理境界,使人不仅不敢作恶、不能作恶,也耻于作恶,不想、不愿作恶。【作者为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哲学部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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