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职业技能竞赛辅导管理办法
(试行)
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和组织老师对参赛学生进行充分的赛前辅导,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发现并培养有特长学生的有效途径。学生竞赛的成绩,是衡量学校教学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为保障竞赛成绩,锻炼教师队伍,以赛促教、以赛励学,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由人文学院主(承)办的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竞赛指导教师由相关教研室负责选拔,学院审核批准。
二、各级各类竞赛项目确定项目负责人1名(可由指导教师兼任),指导教师若干(根据赛事要求确定指导教师人数),原则上每人参加一科。
三、竞赛项目负责人主要职责:竞赛项目由相关教研室主任负责,由学院组成项目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竞赛项目负责人重点负责竞赛的组织、参赛事务,制定竞赛辅导方案,填报《学生参加职业技能竞赛项目基本信息登记表》送教研室和学院教务秘书备案,并提交学校审核批准。
四、指导教师主要职责:主动配合竞赛项目负责人的各项工作,认真完成项目负责人分配的各项任务。重点包括:对参赛选手进行竞赛前辅导和集训,参赛期间为参赛选手提供生活后勤等服务,赛后进行竞赛总结,配合项目负责人做好宣传报道,做好培训材料、参赛资料和获奖证书收集等工作。
五、指导教师遴选原则:坚持品德修养和业务能力并重的原则,坚持个人自愿和竞赛需要的原则。
六、指导教师遴选条件:
1.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团队合作精神,敬业奉献;
2.具备竞赛项目相关专业知识,培训指导能力强;
3.熟悉竞赛项目的规则等基本情况,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七、指导教师的选拔程序:
1.个人申报。由教师个人向教研室提交申请(申请表见附件)。原则上优先选用近两年来担任赛项指导教师并获得国家级三等奖以上或省级一等奖以上的指导教师。
2.赛前确定指导教师。按照学科竞赛项目具体要求,教研室确定合适人选,报学院审核批准。
八、学院加强指导教师团队建设和指导过程管理,对于在指导、集训和参赛过程中不负责任的指导教师可予以撤换,两年内不得再担任指导教师。
九、竞赛指导费及获奖奖励经费分配按照《mg4355线路检测官网职业技能竞赛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奖励方案由竞赛项目负责人向学院提交分配方案(分配方案应包括团队成员指导具体情况),经学院审核通过。
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时间一年,未尽事宜由学院负责解释。
人文学院
2018.05
人文学院学科竞赛指导教师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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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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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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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教研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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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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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教改业绩(近三年) |
(包括教师本人参加竞赛及获奖情况) |
科研工作业绩(近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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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竞赛指导业绩(近两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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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指导竞赛项目(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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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项目指导建议(必填) |
申请人(签字):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
学院督导组审核意见 |
同意 □ 不同意 □ 督导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竞赛项目: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外研社杯”全国英语写作大赛、“外研社杯”全国英语阅读大赛、“外研社杯”全国高职高专英语写作大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