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制书记员招聘条件招聘信息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
(二)年龄不超过30周岁;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技能;
(五)身体健康;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在本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以及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人员在本院工作的,不得招聘为法官助理和书记员。
应聘书记员的技能标准:使用亚伟输入法平均每分钟录入120字、五笔输入法平均每分钟录入100字,准确率达90%;定时定速听打(播音语速120字/分钟),录入准确率达90%。
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
二、待遇保障
实行绩效工资制度,月工资4500元左右(含五险一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