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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政策问答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07-11 [来源]: [浏览次数]:

1、统分毕业生的就业

国家教育部本科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就业原则是:毕业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通过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在一定范围内落实就业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国家负责派遣;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学校可将其档案和户粮关系转至家庭所在地,由当地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帮助推荐就业。北京地区高校统分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原则是: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通过一定范围内的供需见面,通过双向选择办法,由学校推荐毕业生就业。

2、本、专科毕业生就业范围

   国家教育部直属高校的毕业生,由国家教育部负责在全国范围内安排就业。国务院部委所属高校毕业生,原则上在本系统、本行业内安排就业。地方所定高校的毕业生由各地方负责,原则上在本地区内安排就业。

3、委托培养与定向生的就业政策

国家教育部规定定向生、委培生按合同就业。北京地区在执行国家教育部政策过程中,对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原地区、原单位就业的个别定向、委培生,在征得原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处理好相互经济关系,属在原市、自治区、直辖市辖区内用人单位间调整的,由北京市教委审批并办理改派手续;需跨部委、跨省调整的,由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统一报国家教育部审批并下达调整计划,北京市教委按照调整计划办理改派手续。

4、自费毕业生的就业政策

国家对自费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是:国家招生计划内招收的自费生(含电大、函授普通专科班)毕业后自主择业,在规定时间内找到单位由地方主管调配部门开具《报到证》。北京地区规定,自费毕业生按政策在原生源省市自主择业。凡计划招收的自费毕业生,在毕业一年之内找到接受单位的,均可以为其办理派遣手续。自费生到各种非公有制经济性质的企事业单位就业,该单位的人事档案关于应当是挂靠在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经人才机构盖章同意接收该毕业生后,学校才能为其办理派遣手续。超过规定时间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毕业生,将其档案关系转回家庭所在地街道,自谋职业。

5、农村户口自费生的就业政策

农村户口的自费生,被用人单位录用后(不含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在纪委下达的农转非人口计划内,凭学校所在地省级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开具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到录用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落非农业户口。北京生源农村户口的自费生,如其接收单位为北京市属单位,则应由接受单位主管部门上报市人事局为其解决农转非户口指标。

6、师范毕业生的就业
   国家对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是:师范类毕业生原则上在教育系统内就业。北京地区除了遵循国家教育部对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大原则外,对其中的保送生、推荐生应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原则分配工作。师范专业的毕业生如在教育系统外就业。原则上应缴纳全部培养费及师范奖学金后在系统外就业。北京市属师范院校的毕业生、保送生原则上回原保送学校任教,如原保送学校不需要,可以在本区县范围内由教育主管机构的人事部门调整到其它学校任教,城近郊八个区的统分毕业生分别在城区和近郊区范围内双向选择。远郊区县生源的毕业生分别回原区县就业。获"市级优秀毕业生"称号的统分师范毕业生允许在全市教育系统内选择就业。

7、结业生就业
   结业生由学校向用人单位一次性推荐或自荐就业,找到工作单位的,可以派遣,但必须在《报到证》上注明"结业生"字样;在规定时间内无单位接收的。由学校将其档案、户粮关系转至家庭所在地(家居农村的保留非农业户口),自谋职业。已被录用的结业生,在国家财政拨教单位就业的。其工资待遇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比国家规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工资标准低一级。北京地区规定外地生源的结业生,不得在京自找工作单位。结业生在一年内补考及格换发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其毕业资格,工资待遇从补发证书之日起按毕业生对待。

8、肄业生如何就业?

大学肄业的学生由学校发给肄业证书,国家不负责其就业派遣。并将其档案和户口转回其生源所在地自谋职业。

9、残疾毕业生的就业

国家政策规定对残疾毕业生学校应帮助其就业,确有困难的,按有关规定由生源所在地民政部的安置。必要时,学校可与民政部门联系安排残疾毕业生的工作单位。

10、有病毕业生的就业

学校应在派遣前认真负责地对毕业生进行健康检查,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让其回家休养。一年内治愈的(须经学校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可以随下一届毕业生就业,一年后仍未治愈或无用人单位接收的,户粮关系和档案材料转至家庭所在地,按社会待业人员办理。

11、招生并轨的毕业生就业

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自主择业;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负责派遣,在规定时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将户口档案转回其家庭所在地,由当地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帮助推荐就业。

12、对不服从分配毕业生的政策

国家任务招收的各类毕业生,应服从国家需要。北京市规定,对不服从国家安排,坚持个人无理要求,经过说服教育仍不服从者,经学校校级主管领导审核,报北京市教委批准,取消其毕业分配资格。在缴纳全部培养费及各类奖学金后,方可将档案关系转至家庭所在地。

13、毕业生毕业时可否不就业?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毕业生毕业时可以申请不就业。毕业本人经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部门批准并报北京市教委备案后,将毕业生户粮关系及档案材料转至家庭所在地,按照失业人员对待。国家不再负责其的派遣问题。属不参加就业的北京生源毕业生,将其户口落回家庭所在地,将其档案关系转回家庭所在区县劳动局,按照失业人员对待,具体工作程序按《普通高等学校未正常就业毕业生转为城镇失业人员的档案转移问题实施办法》办理。

14、毕业生到私营、个体等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应注意哪些问题?

毕业生到各种非公有制经济性质的企事业单位就业,该单位的人事档案关系应当是挂靠在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经挂靠的人才机构盖章同意接收该毕业生后,学校才能为该毕业生办理就业有关手续。

15、毕业派遣时,还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怎么办?

每年的七月,为毕业生大批派遣的时间,届时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分以下情况说明:

   ① 京外生源毕业,一律派回其来源地区的毕业生就业部门,参加二次分配。

   ② 北京生源的毕业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由学校继续推荐就业,落实工作单位后,由学校到北京市教委为其办理派遣手续;

   ③ 京外院校北京生源毕业回京参加二次分配,也参照以上办法办理。

16、毕业生可否出国?

   毕业生可以申请自费出国留学。申请自费出国的毕业生不参加分配,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市主管部门批准,作计划减员处理,不列入分配计划,原则上不再负责派遣。集中派遣时未办妥签证手续的。原则上应将其户口转至家庭所在地,继续办理出国手续。情况特殊者,经学校批准,可在学校保留户口至当年九月底。

17、考研的毕业生如何就业?

多数考研的毕业生在择业时考研的结果还未确定,因此这类毕业生就业时应在协议中向用人单位声明。双方应取得一致意见,如果毕业生被录取为研究生,则就业协议无效;如用人单位不愿接受此条款,则毕业不应与该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

18、就业有时间限制吗?

办理毕业生集中办理派遣手续的时间是每年的七月份。在集中办理派遣手续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京外生源毕业生派回来源省参加二次分配;北京生源在一年之内找到接收单位的,仍然可以办理派遣手续。

19、优秀毕业生的标准及就业。

北京地区高校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是:

   ①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

   ② 关心时事,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在校期间,各方面能起到  模范带头作用;

   ③在校期间两次以上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④ 热爱所学专业,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毕业论文(或设计)优秀;

   ⑤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身体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优秀毕业生在就业时,不受地区、行业的限制。师范院校的优秀毕业生可以在普教系统以外的教育单位就业。

20、支边毕业生享受哪些奖励政策?

根据《高等教育法》中的有关规定"国家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边远、艰苦地区工作",及""国家设立奖学金"对"到国家规定的地区工作的学生给予奖励"的精神,北京市教委积极鼓励广大毕业生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国有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去建功立业。每年市教委对内地生源志愿去边远省区支边的毕业生发给支边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的奖金,并召开由市领导出席的支边表彰大会给予表彰,并要求学校也给予适当的奖励。

21、京外生源毕业生怎样在京就业?

京外生源的统分毕业生在京就业须有两个指标,一是学校的留京指标,二是用人单位的进京指标。留京指标由学校控制,指标数为京外生源的10%。由学校按综合测评排名情况择优留京;毕业生除了具有以上高校准予的留京指标之外,接收外地生的单位必须还应有接收外地生的进京指标。中央部委单位的外地生进京指标由人事部批准,北京市属单位的进京指标由北京市人事局掌握。毕业生只有同时具备了留京指标和进京指标后,方可在京就业。

22、京外院校的北京生源毕业生如何就业?

京外院校的北京生源毕业生在毕业时如有接收单位,则可由毕业生所在院校的省市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的直接将毕业生派至用人单位,毕业生在毕业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所在学校可将毕业生派回北京市教委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参加二次分配。回来二次分配的毕业生在一年之内落实接收单位的,仍可继续派遣,超过一年未落实单位的,档案材料转回家庭所在区县劳动局,转为城镇失业人员。

23、毕业生派遣后如何办理改派手续?

在派遣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改派的,按下列原则办理:

   ① 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区内用人单位之间调整的,由地方主管毕业  生调配部门审批并办理改派手续;

   ②跨部委、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的,由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统一报国家教育部审批并下达调整计划,学校所在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  部门按照调整计划办理改派手续。

   ③ 毕业生调整改派须在一年内办理,逾期不再办理有关调整改派手续。毕  业生就业后的调整按在职人员有关规定办理。毕业生申请改派须向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申请,符合以上原则的,由学校到北京市教委办理改派手续。

24、毕业生就业程序?

毕业生就业工作一般从毕业生在校的最后一学年开始。

   ①由学校提供就业信息,并负责推荐;

   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双向选择;

   ③用人单位向学校返回接收意见(推荐表);

   ④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学校签定《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⑤由学校将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就业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国家教育部;

   ⑥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后下发,由省市地方调配部门按计划派遣。

25、派遣证遗失后怎么办?

毕业生毕业当年将报到证遗失的,经由毕业生本人写检查,毕业生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证明属实后,可为其补办报到证,须在报到证各注栏内注明"原证丢失,系补办"字样;毕业生在毕业后若干年发现档案中无报到证的,可以补办《关于遗失高校报到证的证明》,办理手续是,单位出具遗失报到证的证明,由学校主管就业部门填写《关于遗失高校报到证的证明》,并盖章,然后到市教委办理盖章手续。

26、毕业生报到期限?

   毕业生的报到期限原则上为一个月(在报到证上注明)。

27、对违约毕业生的处理?

对违反就业协议或不履行定向委托培养合同的毕业生,按协议书或合同书的有关条款办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8、支边子女毕业生的就业?

对内地支边子女毕业生的就业,毕业时在征得边远省区的同意后毕业生可以在父母原所在的内地省市就业。属北京支边子女的毕业生,在出县派出所的迁出证明后,可以在京择业。

29、报到证的作用

 ①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

 ②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③凭报到证及其它有关材料办理户口手续;

 ④干部身份证明;

 ⑤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证明。

30、大学生如何到部队就业?

   1. 如何报名
   军队用人单位需要的毕业生信息,一般由总政治部干部和各大军区级单位政治部干部部在上一年底或当年初,向全国或相关地区的高校发布;也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新闻媒介等途径向社会公布。有的用人单位还会通过地区性、行业性或高校组织的毕业生供需见面会,交流需求信息。为了便于大学生报名,各单位政治部干部部门都没有参军报名站(联系电话见后),毕业生们可通过电话、信函向这些报名站报名。

                 参军报名站联系电话:

                 总参谋部 010-66739458

                 总后勤部 010-66886272

                 总装备部 010-66350337

                  010-66966519

                  010-66988340

                 第二炮兵 010-66336919

                 沈阳军区 024-23084312

                 北京军区 010-66376779

                 兰州军区 0931-8982330

                 济南军区 0531-2187076

                 南京军区 025-3383225

                 广州军区 020-87174063

                 成都军区 028-6684412

                 武警部队 010-68414331
   2. 如何联系
全军正式接收地方大学毕业生计划通常在12月底以前下达,但是有志军营的大学生完全不必等到那时再行动,因为这一计划是逐级上报至总政治部的,你的"目的"部队单位可能早就做好了计划,只待上级批准了。在这之前完全可以与有关单位接触,以取得"先入为主"的优势。近年来,军队单位在各种毕业生供需洽谈会上出现的频率已经越来越高,他们会主动与学校联系生源,发放《地方大学生参军入伍报名表》,确定拟接受对象。但是还有不少部队不能经常参加这样的洽谈会,对于想进部队的大学生来说,积极与有关部队联系,了解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不失为一条可行之路。如果你想去自己心目中选定的地方,可及早与该地所属的大军区干部部门联系。部队确定你就是他们想要的人之后,有关部门将会到学校对你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后,部队、学校与你本人三方签订协议,作为派遣和接收毕业生的依据,并填写《地方高等学校毕业生献身国防事业志愿书》,逐级报道大军区级单位政治部门审批。审批合格后你就可以持学校派遣证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