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组成部分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要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是2024年1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提出的明确要求。

  早在11年前,2013年4月19日,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就我国历史上的反腐倡廉进行第五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研究我国反腐倡廉历史,了解我国古代廉政文化,考察我国历史上反腐倡廉的成败得失,可以给人以深刻启迪,有利于我们运用历史智慧推进反腐倡廉建设”。2022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指出,“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养克己奉公、清廉自守的精神境界”。

  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廉洁文化是在中国社会与中华文明不断发展的基础上产生的。

  相传尧舜时期,“贪”、“贿”、“侈”等现象已经出现,为政腐败的情况也已有之。史称缙云氏有个不成才的儿子,“贪于饮食,冒于货贿,侵欲崇侈,不可盈厌,聚敛积实,不知纪极,不分孤寡,不恤穷匮”,老百姓把他与氏族内部的“浑敦”(“掩义隐贼,好行凶德”)、“穷奇”(“毁信废忠,崇饰恶言”)、“梼杌”(“不可教训,不知话言”)等“三凶”相比,冠之以“饕餮”之名,并称“四凶”。缙云氏是“炎帝之苗裔”,其子也应该不是普通的氏族成员。当时,辅佐尧的舜果断流放了这“四凶”。这个故事说明早在氏族社会晚期,就已经有了反贪腐的廉洁文化萌芽。

  当历史进入夏商周时期,以贪婪无度、荒淫无耻、纵欲暴虐为主要表现的各种腐败现象屡有出现。面对这些腐败现象,重视廉洁与德政的呼声绵延不绝。中国自西周起逐渐摆脱了神本政治的束缚,重视人民在国家稳定中的作用,强调在国家治理中应当贯彻民本的理念,已经有了“政德”建设的宝贵思想。以周公为代表的周初思想家在对殷亡周兴等问题的追问和思考中得出了“皇天无亲,惟德是辅;民心无常,惟惠之怀”的结论,认为只有“敬德保民”,才能保持政权。这些具有变革性意义的思想观念,对我国历史上廉洁文化发展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春秋战国时期,“周文疲敝”、“礼崩乐坏”。“《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昏庸残暴、贪污受贿、颠倒黑白、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自上而下,不断出现。在兴亡变幻如走马灯般的形势下,如何保障政权的稳固性,是各国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宋国国君宋闵公在灾害发生、人民遭受苦难时,首先检讨了自己的不足。对此,鲁国大夫臧文仲指出:“宋其兴乎!禹、汤罪己,其兴也悖(勃)焉;桀、纣罪人,其亡也忽焉。”认为从自己身上寻找不足,是夏禹、商汤勃然兴盛的重要原因;把罪过推给别人,是夏桀、商纣快速灭亡的根源之一。臧文仲提出了如何从自我完善出发破解“其兴也悖(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千古命题。春秋早期政治家管子把“礼义廉耻”视为“国有四维”,“廉”是其中之一,认为“一维绝则倾,二维绝则危,三维绝则覆,四维绝则灭”。这些都是对廉洁与否与王朝兴亡周期率关系的深入思考。

  《周礼·天官冢宰·小宰》提出了考核官吏的六项标准:“以听官府之六计,弊群吏之治。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这就是著名的“六廉”说。“六廉”说将“廉”作为为官者的基本要求放在首位。对此,东汉经学家郑玄说:“既断以六事,又以廉为本。”“六廉”说,把“廉”运用于政治考核领域,“廉”、“能”并重,得出了较为全面的评价官吏标准,成为中国传统社会官吏考核的基本思想与准则。

  秦汉时期,在一个前所未有的大一统辽阔疆域内,如何保障中央政令贯彻执行,使庞大的官吏队伍高效廉洁,是主政者必须严肃思考的问题。1975年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发现的秦墓中,出土了大量竹简,其中有一篇名为《为吏之道》的文书,教育为官者“必精絜(洁)正直,慎谨坚固,审悉毋(无)私”,指出应当具备“五善”:“一曰中(忠)信敬上,二曰精(清)廉毋谤,三曰举事审当,四曰喜为善行,五曰龚(恭)敬多让。”这其中的“洁”、“正”、“慎”、“敬”、“让”、“无私”、“忠信”、“清廉”、“善行”等,都是廉洁文化的重要内容。无独有偶,岳麓书院藏秦简中的《为吏治官及黔首》和北京大学藏秦简中的《从政之经》中,也有“恭敬多让”、“兴徭勿擅”、“安静毋苛”、“除害兴利”、“安乐必戒”等与廉洁文化有关的内容。西汉被誉为“群儒之首”的董仲舒推崇“礼义廉让之行”,东汉思想家王符认为“清廉洁白”乃是“化之本也”的重要内容。继承先秦以来的传统,廉洁文化在国家、社会、家庭、个人各个层面受到全面重视。

  及至隋唐时期,门阀士族势力逐渐衰弱,官吏队伍成分更新;最高统治集团的政治经验更为丰富,国家政权自我控制约束、自我调整适应的能力不断增强。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以唐初最高统治集团为代表,吸纳了先朝政权盛衰兴亡的历史经验教训,探讨了如何实现王朝长治久安的规律性。廉洁是他们高度关注的内容之一。唐太宗教育臣下要珍惜生命,犹如不能用贵重的明珠“弹雀”一样,不能用珍贵的生命“博财物”。他说:“且为主贪,必丧其国;为臣贪,必亡其身。”陆贽是唐德宗时期的宰相,他秉性贞刚,严于律己,跟下属和同僚交往的时候,坚决拒绝他们的馈赠。唐德宗专门给陆贽带话,告诉他清廉太过、拒绝他人馈赠的话,恐怕事情就办不成了。面对唐德宗的劝说,陆贽断然拒绝,在一份奏章里写道:“贿道一开,展转滋甚。”意思是说,一旦开了受贿这个口子,必定胃口越来越大。隋唐时期,盛世的出现、皇权的加强、政局的稳定、官德的改进、效能的提高,均与当时廉洁文化盛行关系密切;反之,乱世的发生、政局的混乱、吏治的败坏,也都与廉洁文化不彰有关系。

  宋元明清时期,封建专制制度进一步强化,民族矛盾、阶级矛盾错综复杂,但廉洁文化依然是封建统治者倡导和褒扬的文化,这从许多官员的自我约束中就可看出。宋代吕本中著有《官箴》,其中说:“当官之法,唯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名臣包拯曾言:“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者,不得放归本家,死不得葬大茔中。”元代张养浩在《庙堂忠告》中说:“廉以律身,忠以事上,正以处事,恭慎以率百僚。”明代流传的官箴中有“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公生明,廉生威”等内容。名臣于谦“日夜分国忧,不问家产”,“所居仅蔽风雨”。清官海瑞历任高官,家中却“萧然不啻如寒生”。清代于成龙为官时曾定下《示亲民官自省六戒》,提出勤抚恤、慎刑法、绝贿赂、杜私派、严征收、崇节俭六条戒律。他在“绝贿赂”部分写道:“夫受人钱而不与干事,则鬼神呵责,必为犬马报人;受人财而替人枉法,则法律森严,定当妻孥连累。清夜省此,不禁汗流。是不可不戒。”历史文献、文化经典、文物古迹中的廉洁思想,古圣先贤、清官廉吏的嘉言懿行,直观体现了我国历史上的廉洁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回首历史,弘扬廉洁文化中蕴含的宝贵思想和文化资源,有助于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筑牢思想防线、守住廉洁底线,营造新时代崇廉拒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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