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违纪违法事实
郑伟,男,汉族,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城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
2022年1月,郑伟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梧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经查,郑伟丧失理想信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违反政治纪律,伪造虚假材料,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房产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将单位不能报销费用由他人支付;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权在工程项目承包、项目资金拨付、招标代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2022年5月,郑伟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2年11月,郑伟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
忏悔书节选
有一个社会上做工程的老板认识我之后,先是给我送两瓶洋酒,我没有拒绝,因为我觉得,这是正常的人情往来。他见我没有拒绝,在一次吃饭之后,便往我的公文包里塞了两万块钱,我也没有拒绝。他看到我收钱,就十万、四十万、五十万的给我送钱。我的这个防线就是这样一步一步被他突破。他送钱给我之后就提出了要工程项目,我也满足了他的要求。
当时为什么会这么糊涂?自己在短时间内一下子能拿到几百万,但是这几百万是自己不能花的,这不是合法的收入。我也在反思自己为什么要收这个钱?更多的原因就在于希望通过这个金钱,或者希望通过人家送这个金钱来体现自己人生的价值。
党员干部人生,是由一个“1”和后面的“0”组成的。前面的“1”就是廉政,后面的许多个“0”,就相当于成绩。必须要有前面那个“1”在,后面越多“0”,人生才越会成功。如果前面的“1”不存在了,后面再多“0”,那也等于零。
如果能够重回到以前,我绝对不会走出错误的第一步。我不会收那两瓶洋酒,不会收取那个两万块钱的红包。我宁愿钱少一点,也要家人平平安安的团聚,平安的过日子。(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方庆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