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因为我的贪婪,不仅让自己失去自由,无法陪伴在家人身边,也让他们精神上承受多方打击,愧对家人!”在办案人员的思想教育下,海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办公室副主任、昌江县原副县长王秋玲泣不成声、悔不当初。
王秋玲19岁中专毕业后被分配到海南省昌江县原南罗镇政府工作,长期在妇联、信访部门任职。作为基层信访干部,她曾是群众的贴心人,入选过全国“最美信访人”候选人名单。在组织培养下,她被逐步提拔到重要领导岗位,41岁就担任昌江县副县长。
然而,当上县领导的她,非但没有感恩组织,没有受到落马干部的警示,反而还常常抱怨得不到组织的重用,只让她分管文体局、民政局等一些“清水衙门”。她多次恳求组织分些大单位、大项目给其分管,一心想着找机会捞好处。2017年4月,王秋玲开始分管昌江县“多馆合一”和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手握项目的王秋玲成了不法商人老板围猎的对象。
2017年下半年至2018年上半年,不到一年的时间里,王秋玲多次违规接受商人老板宴请,向管理服务对象索要优惠折扣16.91万元,非法收受他人财物97.9万元。每次收受商人老板财物时,王秋玲都会耍“小聪明”编织借口或者理由,如让其亲属以合作种植果树之名收受商人老板秦某某20万元,以其弟弟在海口买房“享受折扣”的方式向商人老板邢某索贿47万余元,以其妹妹出租商铺的名义收受商人老板李某30万元……
王秋玲没有把心思用在为人民谋幸福上,而是千方百计想出各种小伎俩为自己的腐败行为“上保险”,甚至在党的十九大以后依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违法,将组织赋予她的权力当作个人敛财的工具。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贪腐者终将为其掩耳盗铃的行为付出沉痛代价。
2022年8月,王秋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3年4月,因犯受贿罪,王秋玲被昌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海南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李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