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监督是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监督体系的重要一环,是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有效方法。进入新发展阶段,派驻机构必须加强政治监督,认真落实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要求,防范化解思想涣散、纪律松弛风险,保证驻在部门党组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保障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对此,福建省纪委监委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纪检监察组对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工作进行了调研。
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开展监督
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根据驻在部门的职责使命,找准穴位,坚持从政治上发现、纠正和处置问题,突出“见人见事见效”,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精准监督确保“两个维护”落到实处。以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的政治监督工作为例,要做到“五看五督促”,一看是否贯彻“宪法”原则,一切权责实践活动是否都在法律授权框架内,督促其做到与全面依法治国相契合;二看是否贯彻“祛病”原则,在降能耗、去产能、淘汰高能耗高排放落后企业等方面,督促其做到与绿色、协调、高质量发展新理念相一致;三看是否贯彻“普惠”原则,在服务民生领域,特别是煤、电、油、气应急保障,清理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电力应急管理,医药产业、消费品工业发展等与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生活质量密切相关的政策措施方面,督促其做到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相统一;四看是否贯彻“前瞻”原则,在产业布局、培养龙头企业、指导企业技术改革、固定资产投资等方面,督促其做到与创新驱动和市场需求相融合;五看是否贯彻“操作性”原则,在完成增总量、优存量、促增量、提质量,加速制造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推动产业新体系构建任务上,督促其做到与“一张蓝图绘到底”抓落实理念相承接。
聚焦落实党内法规开展监督
党中央出台的党章、准则、条例、规定等一系列党内法规,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都要对标对表,严格落实。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对照党内法规要求,对党组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及其所属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实施面对面、点对点、事对事的监督,督促所有党员干部讲政治规矩、守政治纪律,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其中,重点要在贯彻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党组工作条例等三方面狠下监督功夫。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对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查看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是否做到“四个服从”(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是否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把民主和集中有机统一起来,坚持民主基础上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推进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科学决策,督促每一位领导班子成员摆正自己位置,任何时候、作任何决定、办任何事情都服务服从大局。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查看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党的基本路线是否坚持、党中央权威是否坚决维护、党的纪律是否坚守、党员权利是否得到保障、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是否严格、政治本色是否清廉等,督促每一位班子成员保持健康的党内生活态度并积极作为,涵养良好政治生态。三是严守党组工作规则,对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查看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是否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是否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是否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是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督促每一位领导班子成员按章办事,用制度管人管事。
聚焦党组正确履行职责开展监督
党组是党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是党对非党组织实施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所有党组都有管党治党和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双重任务,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督促驻在部门党组切实担负起行政之责、主体之责。以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为例,一方面,围绕党委、政府依法授权的行政职责开展监督,重点关注驻在部门在新发展阶段是否学深悟透、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推动创新发展、智造升级、固链稳链、龙头引领、质量提升、绿色制造、园区升级、循环畅通等方面,规划水平高、具体措施实、落实行动快,确保实现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发展质量明显提升、绿色可持续发展目标。另一方面,围绕党组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开展监督,督促其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坚持每半年召开1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年初向上级党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盯住“关键少数”,以党组成员及各处室、直属单位、派出机构负责人为监督重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管住“绝大多数”,切实管好干部、带好队伍,把从严管理干部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努力建设一支可信赖、特别能战斗的干部队伍。(福建省纪委监委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纪检监察组组长 陈善举,本文刊登于《中国纪检监察报》2021年7月15日理论周刊第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