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省纪委监委机关、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在济南举行纪检监察监督与金融监管贯通协同机制备忘录会签仪式。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夏红民出席仪式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从践行“两个维护”、保障国家金融安全的高度,建立纪检监察监督与金融监管贯通协同机制,紧盯“关键少数”,突出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以及信贷资金安排、投融资审批、承保理赔、大额采购等廉洁风险高发领域,扎实做好信息通报共享、线索移交处置、督促问题整改、廉洁文化建设等工作,坚决消除各类腐败隐患,推动山东金融业健康繁荣发展。
日前,省纪委监委机关与相关金融监管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纪检监察监督与金融监管贯通协同机制的意见(试行)》,对加强信息共享、畅通线索移交、强化工作协同、实现成果运用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恒丰银行、中泰证券等我省金融机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签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