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贯彻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求,推动监督落地。图为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干部在航天柏克(广东)科技有限公司了解企业需求和税务干部纪律作风情况。张慧敏 摄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要始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使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化推进有更多的制度性成果和更大的治理成效。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监督融入管党治党全局、纳入国家治理体系的战略部署,是新时代派驻监督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指南。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自觉扛起“两个维护”政治责任,坚持把“三不”一体推进方针方略贯穿到派驻监督全过程、各方面。
把“三不”一体推进方针方略贯穿政治监督全过程。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提出明确要求,多次强调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税务部门要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检验税收治理成效的政治标准,推动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要求一贯到底,坚决杜绝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问题,确保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
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方针方略,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心怀“国之大者”,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监督推动税务系统不折不扣落实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立足“三新一高”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督促提升政治站位增强自觉。参与驻在部门重大专案,全程监督,深入调研谈心谈话,加强思想政治宣传引领,推动全系统树牢“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税收工作首先是政治工作”意识,夯实“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建立政治监督上下联动机制促进落实。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制定全系统上下一体的监督工作方案,从学习看政治态度,从决策看政治立场,从落实看政治担当。建立政治监督情况定期报告、审核、通报机制,提升纪检机构监督检查主动精准有效发现问题能力,确保“两个维护”落实落地。查处典型案例严肃问责。会同驻在部门建立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回头看”制度和督查问责机制,查办案件注重从政治纪律上查起,查清问题、厘清责任,向全系统印发有关通报,以点带面,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确保税务系统不折不扣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
把“三不”一体推进方针方略贯穿纠治“四风”全过程。税务部门是与人民群众打交道最多、频度最高、联系最紧密的公共服务窗口单位之一。税务部门必须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把服务纳税人缴费人作为推进优化税收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进精细服务,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厚植党的群众基础。
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注重把握由风及腐、由风变腐、风腐一体的辩证关系,警示提醒、教育引导、制度约束多管齐下,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以案示警强震慑遏增量。对“四风”零容忍,组织、指导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抓住重要节点,与驻在部门联合印发通报。专项整治促提升减存量。选取纳税人缴费人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会同驻在部门部署开展税务系统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私车公养等问题专项整治。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整治全过程,讲清“被查从严、自查从宽”的政策,通过各层级深入谈心谈话、宣传优秀典型事迹等,引导党员干部提高思想觉悟、见贤思齐,严肃认真审视自己、知错认错改错。边纠边改建制度强约束。结合自查自纠暴露的问题、查处的典型案例,督促驻在部门有针对性研究制定《税务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税务干部非公交往暂行办法》等,规范税务干部从税行为。
把“三不”一体推进方针方略贯穿审查调查全过程。税务机关是重要行政执法机关,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全面依法治国中肩负着重要职责。税务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税务系统点多、线长、面广、权力运行风险高的实际,以及税收执法权越往下越具体、行政管理权越往上越集中的特点,聚焦税收征管核心职能,深入推进依法治税、精确执法、精准监管,强化对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运行的制约监督。
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注重把握“惩、治、防”辩证统一关系,推动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努力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切实防范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运行风险。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坚持严的主基调。持续加大自主办案力度,与省级纪委监委联合印发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加强对全系统纪检机构业务统筹和监督指导。坚持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优化税收治理。会同驻在部门编写出版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督促建立各级税务机关和基层党组织每季度以案示警机制,推动全系统结合实际建立“一案两报告”工作机制。建立做深做细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长效机制。健全完善靶向式案件剖析机制、立体式警示教育机制、闭环式问题整改机制,既重视案件查办、也精准分析案件原因及责任不落实问题,既警示同类人员,也警示负有管理责任的领导干部,既推动个案和同类问题整改,也举一反三推进系统整改。
把“三不”一体推进方针方略贯穿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全过程。随着市场主体经营方式、组织方式等发生变化,税务部门承担的组织税费收入、推进税制改革等任务更重、要求更高。税务部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把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根本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方针方略,发挥党内监督政治引领作用和专责监督推动作用,促进“两个责任”贯通协同,构建知责明责、履责尽责、考责问责制度机制,压紧压实各级党委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凝聚“两个责任”同向发力思想共识。紧盯税务总局党委班子成员尤其是一把手,加强谈心谈话、约谈提醒、情况通报等,提升以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自觉。完善与税务总局党委专题会商机制,改进纪检监察建议提出、督办、反馈、回访监督机制,推动“两个责任”同题共答。构建强化监督制约的责任体系。利用深化垂管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契机,制定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和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制度文件,通过推动派驻监督向下有效延伸,增强内设纪检机构监督权威性,破解同级监督难题,撬动税务系统监督提质增效,解决内部管理监督偏弱、职能部门监督不到位等问题。推动领导干部落实好“一岗双责”,职能部门履行好监督监管职责。形成全面覆盖、监督联动、一贯到底的工作格局,解决责任落实“上热中温下冷”问题,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坚持有权必有责、失职必问责。通过处理处分、提出考评意见、个案指导等,推动、指导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进行问责;督促改进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严查以税谋私内外勾结问题,推动税务系统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构共同开展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确保广大党员干部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吴海英 作者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委员 本文刊登于《中国纪检监察报》2021年11月11日理论周刊第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