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要毫不松懈纠治“四风”,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滋生蔓延。要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
对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不断深化作风建设,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
构建纠治“四风”长效工作机制
根据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学员讨论和材料分析看,各地区各部门压实主体责任,采取多种监督方式,突出工作重点,强化专项整治,以小见大、由易到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
压实主体责任。各地有力有效落实纠治“四风”主体责任,建立起各级党委领导、纪检监察机关统筹推进,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纠治“四风”领导机制,普遍建立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月检查、季分析”工作制度。有的地方整合基层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协作机制以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专项工作办公室等议事协调机构,把纠“四风”纳入全面从严治党考核内容。有的地方以责任清单、问题清单、督查清单、线索清单和整改清单“五张清单”为抓手,狠抓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等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切实推动扶贫领域不正之风的纠治工作。
突出工作重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工作的重点任务,对县(市、区)、国有企业、基层站所、学校等分层分类开展作风督查。特别是当前各地积极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把监督保障作为作风建设重点工作,围绕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推动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等政策落实进行精准精细监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丰富监督方式。各地区各部门综合运用信访举报、巡视巡察、媒体反映、入户走访、大数据信息排查等方式,设置基层“四风”观测点,不间断监测“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各地在纠治“四风”过程中注重运用科技手段查找问题,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大数据平台建设,升级拓展“智慧监督云平台”,聚焦扶贫民生领域、“三公”经费预算执行状况等方面,通过海量数据比对分析,有效发现问题。
强化专项整治。针对“四风”中出现的典型问题,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分类分项持续开展对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资源谋取私利、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单位个人借公款长期不还、私车公养等问题的专项整治,努力破除隐形变异“四风”。在开展专项治理的同时,各地结合自身实际,扎紧扎牢纠治“四风”的制度笼子。有的地方对发放津补贴等文件“清仓起底”“查漏补缺”,监督推动出台相关领域配套制度;有的地方针对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谋利问题,推动建立健全销售、供应、采购等方面管理制度,从制度上斩断利用经营审批权搞利益输送的链条;有的地方针对操办婚丧喜庆中滋生的不正之风,推动建立公示报告制度,要求领导干部如实填写个人操办或参加婚丧喜庆活动报告表,定期汇总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坚决防止思想松动方式僵化等问题
根据学员问卷调查显示,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并举,各地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效果明显,但仍然要持续防治一些基层干部思想状态松懈、问题识别不精准、工作方式僵化等问题。
思想认识有差距。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站位有待提高,对党中央一以贯之抓作风建设的坚定决心和韧劲认识不足,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警惕性、敏感度不高。一些党组织对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监督执纪越往后越严的要求理解不深,履行主体责任满足于一般性部署、泛泛地抓,工作落实有松懈迹象。
隐形变异问题识别需要更加精准。“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呈现出主体隐蔽、手段隐蔽、场所隐蔽的特点,问题发现难、挖掘不够深成为纠治“四风”工作的重要难题。虽然一些地方探索运用大数据等高科技手段进行监督,但对于隐形变异问题的监督不够精准有力。一些重形式轻实效、重表面轻内容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由于与正常工作行为难以区分,表现形式相对隐蔽,造成的后果也很难清晰确定,常规监督检查方法很难发现、认定。
日常监督方式需要更加长效管用。一些地方监督检查方式有限,主动性、预防性措施少,特别是面对花样不断翻新的“四风”问题,有效应对措施不多。有的地方对查处案例总结面上的问题多,挖掘隐藏在问题背后深层次的原因少,把握规律特征有欠缺,在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方面针对性不强、形式单一。个别单位对纪检监察建议书重视不够,对后续整改落实督促跟进力度需要加大。
协同联动机制需要进一步加强。有学员反映,当前纠治“四风”的大监督格局已经形成,但如何以系统观念将各方监督力量融入治理体系,形成联合纠治“四风”的工作合力需要在做深做实上下功夫。有的地方在开展专项整治中,各牵头单位会同责任单位开展整治较少,各自为政现象突出,导致整治成效受到影响。一些地方“四项监督”协同联动还不到位,各监督主体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工作协同上还存在一定差距。
坚持纠树并举深化作风建设
当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纠“四风”和树新风紧密结合起来,既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坚决纠治“四风”顽疾,又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大力弘扬对党忠诚、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以优良党风带动社风民风。
落实纠治“四风”的主体责任。要坚持从政治上深刻认识不正之风的危害,层层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推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发挥头雁效应。各级党组织要把作风建设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纳入绩效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监督的再监督”,积极协助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推动财政、审计等部门发挥行业监管职能作用。要以明责、担责、督责、问责、考责为主线,着力构建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机制、动态高效的责任落实机制和程序规范的责任追究机制。
以“三不”一体推进理念持续深化作风建设。要持续强化“不敢”的震慑,紧盯“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加大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持续形成高压震慑。要持续开展“不能”的治理,通过查处典型案例推动有关部门在津贴补贴、公务接待、婚丧嫁娶等方面建立更为详细的“负面清单”,探究问题发生的一般性规律和动态趋势,不断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要持续营造“不想”的氛围。充分利用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的形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
创新方式方法,不断增强效果。要坚持思想教育、政策感化、纪法威慑相结合,把监督寓于日常工作中,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按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同类问题统筹谋划”的思路,有针对性地研究破解各类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的具体策略,加强综合研判分析,找准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等隐形变异新动向,在运用好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和参加民主生活会等“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大数据平台等“自选动作”,着力构建协同高效的监督格局,提高精准发现问题的水平。
统筹联动各类监督,强化联动效应。纠治“四风”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各类不同主体,需要发挥组织优势、系统作用,上下联动、左右衔接,强化工作合力。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适应新时代新阶段新要求,把日常监督与巡视巡察、执纪执法、追责问责结合起来。要善于加强同财政、审计、税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强化沟通协调,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优势,共享各类信息,提升工作合力。要积极主动引导群众监督发挥作用,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持续完善“信、访、电、网”受理体系,搭建方便群众参与监督“四风”问题的有效平台,推动党内监督同群众监督协同贯通。(课题组成员:罗星 胡楠)(中国纪检监察报理论周刊与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党建教研部联合课题组,本文刊登于《中国纪检监察报》2021年5月27日理论周刊第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