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湖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跟踪监督,突出政治监督,严肃查处了一批防控工作中作风不实、履责不力等问题。2月2日,省纪委公开通报其中6起典型问题。
1.浠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李葆良及团陂镇党委书记万学锋等人防控责任不落实,工作流于形式,宣传不到位,李葆良包保的团陂镇多个村违反市指挥部“六个一律”要求。黄冈市委决定李葆良不再担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浠水县委免去其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职务。万学锋被免职。
2.红安县华家河镇党委政府疫情防控工作不实、作风不实、履职不力,该镇1名脑瘫患者在家人被隔离期间死亡。镇党委书记汪宝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镇长彭志鸿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并被免职,其他责任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3.枣阳市熊集镇党委书记邢天斌,太平镇镇长齐本忠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组织聚餐,邢天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职,齐本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其他参与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4.通山县公安局副政委王庆度、县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徐德运等人负责的防控点未按要求管控车辆和人员,未对返乡人员和外来人员进行规范登记监测。王庆度、徐德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职。
5.大冶市大箕铺镇党委副书记陈亮、农办主任付玉红落实防控责任不力,其驻点村存在聚众“带彩娱乐”问题,且在市纪委反馈问题后仍不整改,陈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付玉红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该村支部书记石教国受到撤职处分。
6.江陵县郝穴镇江城社区居委会委员朱晓谎报自身病情、逃避防控责任被辞退,并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湖北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