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公安厅联合发布《关于公布2021年度全省校园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的通知》,通报表扬2021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和公安系统校园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我校荣获“2021年度全省学校安全工作先进集体”,于昊田同志被评为“全省学校安全工作先进个人”。
2021年,为创新落实“平安山东”工作目标要求,教育厅、公安厅高度重视全省校园安全,先后开展6轮督导检查,深入推进各级各类学校治安维稳、安全防范体系建设、矛盾纠纷排查、隐患整改及责任落实,结合督导检查、“明查暗访” 等现实表现,依据教育厅《平安校园建设评估指标体系》标准,在全省高等学校进行择优推荐校园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近年来,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坚强领导下,全校各单位、各部门和广大师生员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践行初心使命,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注重物防和技防建设,强化安全保卫队伍业务技能培训,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阵地,切实维护了校园持续安全稳定。
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学校将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只争朝夕、不负韶华的工作态度,树牢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牢记初心使命,担当履职,扎实做好各项安全稳定工作,守好校园安全防线,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撰稿人:张贾杰;审核人:王振生;终审人:康璐)
来源:学校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