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指出,“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第一,深刻认识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增强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系统性。当前我国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农业基础还不稳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生态环保任重道远,民生保障存在短板,社会治理还有弱项,归结起来就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不平衡,主要是各区域各领域各方面存在失衡现象,制约了整体发展水平提升;发展不充分,主要是我国全面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发展任务仍然很重。推动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既然这些问题都是社会主要矛盾的反映,解决起来就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既积极有为又持之以恒努力。需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系统观念,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二,深刻认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增强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针对性。我国过去长期存在的短缺经济和供给不足的状况已经发生根本性改变,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总体上已经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其中有很多需求过去并不是紧迫的问题,现在人民群众要求高了,我们对这些问题的认识和工作水平也要相应提高。要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满足人民对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的新期盼,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努力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第三,深刻认识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增强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信心。当前,我国经济面临周期性因素和结构性因素叠加、短期问题和长期问题交织、外部冲击和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碰头等多重影响,可以说困难前所未有。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是一时的,总体上是可控的,外部冲击倒逼我们加快了自主创新步伐,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党的坚强领导、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是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的根本保证。长期以来,我国积累的雄厚物质基础、丰富人力资源、完整产业体系、强大科技实力,以及我国全球最大最有潜力的市场,是我们推动经济发展和抵御外部风险的根本依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