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指出,“今天,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
第一,我们有了更为坚强的领导核心。民族复兴,关键在党。经过100年持续建设,我们党已经由成立时只有50多名党员,发展到今天成为拥有9500多万名党员、领导着14亿多人口大国、具有重大全球影响力的世界第一大执政党。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坚定决心、顽强意志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显著增强。党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心愿,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具有决定性意义。
第二,我们有了更为完善的制度保证。“经国序民,正其制度。”经过100年来的探索实践,我们党带领人民建立和完善了党的领导和执政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民族区域自治、基层群众自治的基本政治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经济制度等。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不断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广度和深度进军,不仅保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而且不断增强了其发展性和创新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趋于成熟定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制度保证更加牢靠而持久。
第三,我们有了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数代人的艰辛探索和不懈奋斗,已经积累起由量变促成质变的历史性成果。国家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跃上新台阶,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大工业国、第一大货物贸易国、第一大外汇储备国,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00万亿元大关,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1万美元。特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不可逆转地走向伟大复兴。
第四,我们有了更为主动的精神力量。100年来,我们党弘扬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对党忠诚、不负人民的伟大建党精神,锤炼出鲜明政治品格,形成了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精神谱系。100年来,中国从四分五裂、一盘散沙到高度统一、民族团结,从积贫积弱、一穷二白到全面小康、繁荣富强,从被动挨打、饱受欺凌到独立自主、坚定自信。今天,中华民族向世界展现的是一派欣欣向荣的气象,中国人民更加自信、自立、自强,极大增强了志气、骨气、底气,在历史进程中积累的强大能量充分爆发出来,焕发出前所未有的历史主动精神、历史创造精神,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深沉持久、势不可挡的磅礴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