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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早读丨《决议》学习辅导百问(71)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03-12 [来源]:灯塔党建在线 [浏览次数]: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方面取得了哪些重大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围绕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续写了社会长期稳定奇迹。


第一,实现了社会治理方式的历史性转变。突出党委领导和政府主导下的多元社会主体共同参与、良性互动,突出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完善党委领导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社会利益协调机制、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社会风险评估机制、突发事件监测预警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推进社会治理方式创新,以信息化建设为基础不断推进社会治理网络化和智能化,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为契机不断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和制度化,使社会治理模式从单向管理转向双向互动、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从单纯的政府监管转向更加注重社会协同治理,并着力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使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大幅度提升。


第二,构建起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动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突出城乡社区在社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切实向基层放权赋能,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畅通民主渠道,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引导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有效发挥社会组织在引导社会成员参与风险评估、矛盾调解、社区矫正、青少年教育管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第三,发展了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良好局面。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完善信访制度,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以行政调解为主导、以司法调解为保障,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构建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切实提高维护公共安全能力水平。特别是强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防范和打击暴力恐怖、新型网络犯罪、跨国犯罪。经过持续努力,我国社会安全稳定形势持续向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我国成为世界上最安全的国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