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指出:“为了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党领导人民进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取得一系列重大成就。”
第一,在经济建设上,党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发展是硬道理,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实施科教兴国、可持续发展、人才强国等重大战略,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鼓励和支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综合国力大幅提升。2010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突破40万亿元,跃居世界第2位。2011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达到48.8万亿元。从1978年到2011年,我国占世界经济的份额由1.8%提高到10%左右。1979年至2012年,我国对世界经济增长的年均贡献率为15.9%,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2位。载人航天、探月工程、超级计算等实现新的重大突破。三峡水利枢纽、青藏铁路、南水北调、西电东送、西气东输等重大工程建设捷报频传。
第二,在政治建设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1980年8月,邓小平同志发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讲话,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明确了基本的指导思想。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推进,制定1982年宪法,确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基本方针。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到2010年底,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扎实推进政治文明建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一步完善,城乡基层民主建设逐步加强。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更加和谐。同时,进一步尊重和保障人权。
第三,在文化建设上,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明确提出在搞好经济建设的同时,要努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第一个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强调要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全社会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国情和形势政策教育。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作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大决定,提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任务。文化产业崛起和发展成为文化体制改革的显著特征,到2012年,全国文化产业总产值突破4万亿元;年出版图书品种、总量稳居世界第一位;成为世界第三大电影生产国、世界第一大电视剧生产国;文化创意、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快速发展。
第四,在社会建设上,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就业机制。改善人民生活,取消农业税,结束了2600多年“皇粮国税”的历史。不断推进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城乡义务教育到2008年实现全部免除学杂费,惠及1.6亿学生;高等教育毛入学率2012年达到3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2008年底覆盖全国,有8.15亿农村居民参与其中。到2012年,我国各项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9亿人,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建立;各项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超过13亿人,全民医保基本实现;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全覆盖,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这样,世界上覆盖人口最多的社会保障网基本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