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指出,“党把握解决台湾问题大局,确立‘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基本方针,推动两岸双方达成体现一个中国原则的‘九二共识’”。
第一,“九二共识”的核心是坚持一个中国原则。1949年以来,尽管两岸分隔对立,存在着政治分歧,但双方均长期坚持一个基本立场,那就是: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没有分割。“九二共识”的核心,就是确立了坚持一个中国原则这一共同认知,由此明确了两岸关系不是国与国的关系、两岸应当在一个中国的框架内进行平等协商。确立这一核心,使两岸可以暂时搁置难以解决的分歧,构建彼此最基本的互信,进而打开交往与对话的大门。“九二共识”达成以后的实践表明,坚持“九二共识”,认同一个中国,两岸就可以展开平等协商,取得丰硕成果,造福两岸同胞;否定“九二共识”,不认同一个中国,两岸协商就难以进行,台海和平就会受到严重冲击,已有的协商成果也可能付之东流。无论台湾政治情势发生什么变化,我们党始终把坚持“九二共识”作为同台湾当局和各政党交往的基础和条件。
第二,“九二共识”的精髓是求同存异。“九二共识”之所以能够达成,关键在于双方做到了求坚持一个中国之同,存双方政治分歧之异。求同存异体现了彼此包容、灵活务实、相互尊重、积极进取的精神。在平等协商中,需要考虑对方的关切,照顾彼此的需求,允许各自保留意见。只要双方都有解决问题的诚意,努力寻求认知的共同点,妥善处理好分歧点,就可以找到彼此都能够接受的解决办法。这是“九二共识”的精髓所在,也是两岸协商的一条基本经验。“九二共识”的达成以及两岸协商的实践表明,在两岸固有矛盾长期存在的情况下,处理复杂问题不可能一步到位。而务实搁置争议,善于求同存异,进而积极聚同化异,就能在不断增进共识的过程中,逐步缩小和化解分歧,实现互利双赢的局面。
第三,“九二共识”的意义在于构建了两岸关系发展的政治基础。“九二共识”的达成,直接促成了1993年4月汪辜会谈的成功举行,并推动后续协商取得进展,为两岸建立制度化协商与联系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2008年6月,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正是在相互致函重新确认“九二共识”之后,才得以恢复中断近10年的协商,进而相继签署多项协议和达成多项共识,解决了诸多事关两岸同胞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提升了两岸交往合作的制度化水平。“九二共识”已经发展成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政治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2005年,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领导人共同发布的“两岸和平发展共同愿景”,明确宣示双方反对“台独”、坚持“九二共识”,奠定了两党交往的政治基础。2008年5月之后,两岸双方再度确认坚持“九二共识”,这是两岸关系之所以实现历史性转折和取得重大进展的首要关键。两岸同胞从两岸关系曲折发展中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九二共识”的实质内涵和重要意义,从共同享有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成果中越来越直接地感受到“九二共识”同自己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