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指出:“经过持续推进改革开放,我国实现了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封闭半封闭到全方位开放的历史性转变。”
第一,正确认识和处理计划与市场的关系问题,在认识上取得重大突破。改革开放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起步,党的十二大以后全面展开。它经历了从农村改革到城市改革,从经济体制改革到各方面体制改革,从对内搞活到对外开放的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改革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废除人民公社、乡镇企业异军突起率先取得突破,逐步转向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并全面铺开。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解决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突破了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提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突破了把全民所有同国家机构直接经营企业混为一谈的传统观念,提出“所有权同经营权是可以适当分开的”。这是党在计划与市场关系问题上取得的新认识。邓小平同志高度评价这个决定,“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政治经济学”。20世纪90年代初,邓小平同志发表南方谈话,明确回答了长期困扰和束缚人们思想的许多重大理论问题,从根本上解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属于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使人们在计划与市场关系问题上的认识有了新的重大突破。
第二,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和基本框架,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得到明显增强。党的十四大决定进一步解放思想,把握有利时机,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大会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制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规划和基本框架。为此,国务院先后作出一系列部署,加快推进财政、税收、金融、外贸、外汇、计划、投资、价格、流通等方面的体制改革步伐。通过落实改革举措,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步伐加快,市场作用大大加强,全国呈现改革开放全面推进、经济建设迅猛发展的蓬勃景象。
第三,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济体制改革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稳步推进。新世纪新阶段,为了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主要任务,提出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等重大政策措施。该决定标志着我们党对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的认识进一步深化,把握和运用市场经济规律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成为新世纪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纲领性文件。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的部署,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稳步推进,涌现出一批能够把握市场机遇、应对国际市场挑战的新型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迅速发展,这一时期创造的产值超过了国内生产总值的一半,在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和活跃市场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改革持续和深化的过程中,党和政府及时采取措施加大宏观调控力度,保持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