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指出:“党提出努力把我国逐步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领导人民开展全面的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
第一,“四个现代化”奋斗目标的初步构想。早在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同志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就提出:“在革命胜利以后,迅速地恢复和发展生产,对付国外的帝国主义,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把中国建设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当时,这个工业强国的目标,是中国共产党人作为建国方略提出来的。此后,随着实践的深入和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党对国家建设的战略性目标的提法,逐渐清晰和成熟起来。
党在确立过渡时期总路线时就明确规定了党的中心任务,这就是要实现国家的工业化和完成社会主义改造。1954年9月15日,毛泽东同志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致开幕词指出:“准备在几个五年计划之内,将我们现在这样一个经济上文化上落后的国家,建设成为一个工业化的具有高度现代文化程度的伟大的国家。”周恩来同志在这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我国的经济原来是很落后的。如果我们不建设起强大的现代化的工业、现代化的农业、现代化的交通运输业和现代化的国防,我们就不能摆脱落后和贫困,我们的革命就不能达到目的。”这是中央第一次提出关于我国“四个现代化”的构想。
同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相并行,党不久便将视野扩大到努力发展科学技术上面。1957年,毛泽东同志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和《在中国共产党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两次提及要将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工业、现代农业和现代科学文化的社会主义国家”。在这里,将“现代科学文化”列入了实现中国现代化的整体构想之中。后来,毛泽东同志在阅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过程中提出,要把“国防现代化”加人国家现代化的内容中。1960年2月,周恩来同志在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学习讨论的发言中将“科学文化现代化”改为“科学技术现代化”。这样,实现我国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的基本内容便有了更完整的提法。
第二,“四个现代化”奋斗目标的正式提出。20世纪60年代初期,由于党在经济工作方面采取了比较符合实际的方针、政策和措施,国民经济调整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提出新的奋斗目标的时机已经成熟。1964年12月21日至1965年1月4日,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郑重提出了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历史任务。周恩来同志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代表中央明确提出,“在不太长的历史时期内,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赶上和超过世界先进水平”。中央还确定了分两步走实现现代化的战略构想,即从第三个五年计划开始,第一步,经过三个五年计划,建立一个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第二步,全面实现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使中国经济走在世界前列。
第三,“四个现代化”奋斗目标是凝聚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不懈奋斗的强大精神力量。“四个现代化”奋斗目标的提出,是中国共产党人经过对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深入探索和对中外发展经验的总结,通过反复权衡和深思熟虑,最终确定下来的。历史证明,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中,实现“四个现代化”始终是激励和鼓舞全国各族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强大精神动力。即使国家经历严重困难甚至后来发生“文化大革命”十年内乱,因为有了这个伟大的共同奋斗目标,全国各族人民也从未停止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国家根本制度的根基也从未动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