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党建工作 >> 理论学习 >> 正文

在历史前进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发布者:莫兰 [发表时间]:2020-12-25 [来源]:光明日报 [浏览次数]: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实践基础。

在谈到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过程时,费孝通指出,“在相当早的时期,距今三千年前,在黄河中游出现了一个若干民族集团汇集和逐步融合的核心,被称为华夏,它像滚雪球一般地越滚越大,把周围的异族吸收进了这个核心”。这一历史演进,造就了我国各民族在分布上的交错杂居、文化上的兼收并蓄、经济上的相互依存、情感上的相互亲近,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格局。

自秦朝建立首个统一王朝后,无论是汉族还是少数民族执掌的中央王朝,都以建立大一统政权为首要政治使命。大一统观念的形成,秦国“书同文,车同轨,量同衡,行同伦”改革是一个重要背景,其中尤以“书同文”影响深远。秦统一六国后,以秦国文字为标准推进文字统一,文书行政之制的大体确立,为大一统格局提供了文化支撑。一以贯之的汉字系统,为中华文化代代传承创造了稳定性条件,也是生成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载体。

两千多年来,各民族在相互渗透、协同发展中交流、互动、融合,共同开拓了辽阔的疆域、书写了悠久的历史、创造了灿烂的文化、培育了伟大的精神。在长期演进中,各民族逐步实现了文化认同、心理与共、情感相通,构筑了看待世界、看待社会、看待人生的独特价值体系、文化内涵和精神品质,从而形成了中华民族区别于世界其他民族的根本特征。近代以来,亡国灭种危机空前沉重,各族人民携手共进,御外侮、赴国难,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不断深化对中华民族是一个命运共同体的理解和认同,在历史的互动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共同体意识得以巩固。

处理好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是关系中华民族繁荣昌盛的大事。近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在这一领域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实践探索,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了坚实根基。

自诞生之日起,中国共产党就肩负起实现国家独立、民族解放的使命。七七事变后,中国共产党号召“全中国同胞,政府,与军队,团结起来,筑成民族统一战线的坚固长城,抵抗日寇的侵掠”。各族人民组成的东北抗日联军,海南琼崖纵队,滇桂黔边区纵队,冀中、渤海回民支队,大青山蒙古族游击队,与全国抗日力量一起浴血奋战,赢得了近代以来中华民族反侵略战争的第一次完全胜利。

新中国的成立,彻底结束了旧中国一盘散沙的局面,实现了各民族的空前团结。在1954年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被载入宪法。实践证明,这一制度对于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发挥了巨大作用。20世纪80年代末,针对苏联和东欧出现的动荡,邓小平同志对一些来访的外国领导人说:“解决民族问题,中国采取的不是民族共和国联邦制度,而是民族区域自治的制度。我们认为这个制度比较好,适合中国的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民族政策,例如,坚持民族平等团结、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事业、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发展少数民族科教文卫等事业、使用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等,我国少数民族的面貌、民族地区的面貌、民族关系的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变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族工作,着眼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取得显著成绩。党的十九大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并写入党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作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之一。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深入民族地区调研,问冷暖、听心声,以精准扶贫实际举措,确保少数民族地区告别绝对贫困,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历史和实践昭示我们,只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才能持续推动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向前发展,才能以不断增强的民族团结进步伟力助推中国梦的实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增强文化认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应当大力挖掘、整理、宣传自古以来中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事实,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各民族文化心理与价值观念的研究,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中华民族形象。

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使各族群众充分认识到只有把自己的命运同中华民族的命运紧紧连接在一起才能拥有更加光明的前途,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心灵深处。

强化维护民族团结的制度保障。一方面,加强民族团结,根本在于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要在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基础上,依法保障自治地方行使自治权,帮助支持自治地方解决好本地方的特殊问题。另一方面,善于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坚持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在法治轨道上统筹力量、平衡利益、调节关系、规范行为,深度拓展各民族交往融通渠道,巩固和强化民族团结。

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发展是解决各种问题的总钥匙。应聚焦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统筹谋划、分类施策、精准发力,缩小差距,补齐短板,着力解决好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生产生活问题,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在巩固脱贫成果方面下更大功夫、想更多办法、给予更多后续帮扶支持,促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夯实民族团结的物质基础。

(作者系西南大学西南民族教育与心理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