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食品前要与厨房使用部门取得联系,做到计划进货。
2.所采购的食品应符合卫生要求,定型包装食品必须有应该注明的法定标志(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品或者使用方法等),包装完整、无破损。
3.采购食品原料时向供货方提出质量要求,并查看食品质量。
4.认真执行索证制度(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并加以核对;采购肉类、油类、面粉、调味品等要向供货方索取合格证明、检验报告单。
5.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⑴.有毒、有害、腐败变质、酸败、霉变、掺杂掺假、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异常的食品;
⑵.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⑶.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⑷.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