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学院食堂卫生,保障学生的生活,保证学院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从业人员必须按照食堂的管理规定,切实履行职责,为师生服务,确保食堂饭菜质量,特制定学院食堂考核奖惩办法:
一.食堂常规检查、考核由伙食科具体实施落实。
二.考核量化打分细则:(食堂基础总分100分,伙食科在每天的检查中发现问题给予扣分;累计扣分10分扣款100——200元)。
三.考核内容:
1.食堂各工作间及售饭处卫生差;未打扫或打扫不干净(地面有垃圾、饭菜和其它杂物);垃圾桶内垃圾未处理,地面有油腻、打滑等;每次扣1——3分。
2.食品进货渠道来路不明,无任何生产合格证、检疫证及三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健康证);使用劣质肉品、油类、米面、调料等每发现一次扣5——10分,并责令销毁或退货。
3.食堂内摆放零乱;各类餐具、加工用具无明显标示、摆放不到位使用不当;各类清洗池、冰柜、冷藏柜标记不明使用不当每次扣1——3分。
4.仓库物品摆放零乱,分类标记不明;地面卫生不洁每次扣1—3分。
5.食堂内外各类餐具、加工用具未按时、按规定消毒杀菌;每次扣1—3分。
6.从业人员未参加岗前培训、无健康合格证,每人每次扣2分,并责令离岗。
7.从业人员上班不穿工作服、不戴工作帽,个人卫生差,留长指甲、长发,每人每次扣1—3分。
8.未按时对每餐所售食品进行留样、登记或留样不全等每次扣2分。
9.学生饭菜质量差,未达到伙食科规定的数量和质量(详见科百分制)每出现一次扣1分。
10.伙食科每月组织学生问卷调查,以各项满意程度80%为准,每低5个百分点扣1分,每高出一个百分加1分。
11.在学期考核中,经考核食堂总分低于60分,即使在承包经营期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年度被评为优秀食堂,发给一定的奖金以资鼓励可做为下一学年的续聘的条件。
12.伙食科每天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