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工是特殊工种,它肩负着安全生产的重要职责。为了更好地安全生产,树立为教学科研及师生服务的思想,特制定以下规定。
1.锅炉工要持证上岗,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技能。值班时须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锅炉,并做好以下运行记录:
① 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
② 交接班记录。
③ 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
④ 设备检修保养记录。
⑤ 单位主管领导和锅炉房管理人员的检查记录。
⑥ 事故记录。
以上各项记录应保存一年以上。
2.交班人员须将锅炉运行情况及锅炉运行记录,以及发生情况、工具等转交清楚。接班人员仔细查看锅炉本体及辅机的运行情况,查阅运行记录,接受钥匙为正式接班。如有锅炉的维修任务,交接班人员共同参加维修,对于不参加修理者,按缺岗处理。
3.值班人员必须保证正常的饮用和洗浴用水的供应,做好锅炉操作间,值班室、浴室、开水房卫生区等卫生工作和其他临时指定任务。
4.工作期间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无故擅离工作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5.工作人员工作期间严禁喝酒,严禁酒后上岗,发现以上情况班长有权停止其工作。态度恶劣者,视情节给予停发工资直至停岗处理。
6.工作期间不按操作规程操作引起人为的设备损坏,按实际损失赔偿,并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7.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内要精力集中,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巡回检查设备运行情况,特别要对重要、关键部位仪器、仪表的指示情况了如指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人员。
8.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
① 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最低可见边缘;
② 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③ 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④ 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⑤ 水位表和安全阀全部失效;
⑥ 设置在汽空间的压力表全部失效;
⑦ 锅炉元件损坏且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⑧ 燃烧设备损坏,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⑨ 其他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9.锅炉房属安全重地,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入内。值班人员要对进入锅炉房的外来人员登记备查。锅炉房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内不得与外来人员聊天,或做与本职工作不相关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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