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晚自习管理、规范秩序,增强晚自习学习效果,提高学生学习自觉性,有效增强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培育积极向上的优良学风,根据学校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学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加晚自习的对象
全体大一、大二学生必须在学院统一安排的教室上晚自习。
二、时间安排
周天到周四,19:00-20:30(第9节、第10节),每周计5天。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除外。
三、纪律要求
1.每晚7:00准时查自习,轮流值班,公平公正,公私分明,对学生会成员绝不包庇;每周在进行两到三次不定时查自习,严抓早退、玩手机、说话等现象。
2.实行走班制度,在第一组成员查完晚自习纪律以后,七点到八点半之间第二组成员进入各个班级突击检查,严查晚自习玩手机、无故早退或影响他人学习的行为,并记录进行扣分。
3.每张表上包括考勤、总计列和备注列,用来记录这一周每个人的扣分情况,扣分项目根据综合测评细化部分的具体项目进行具体落实,并且纪检部成员应当做到每周一汇总,每月一通报。(汇总工作由干事(志愿者)轮流汇总到副部长手中,通报由副部长轮流宣布)。
四、考勤内容及标准
(一)综合测评分分数细化。
(学生会成员和班委的处罚力度是普通同学的两倍)。
1.晚自习出现吃饭、玩手机、戴耳机、说话的一次扣1分(可叠加)。
2.晚自习期间在走廊、厕所等地闲逛、抽烟者,一次扣1分(可叠加)。
3. 晚自习迟到、早退者,一次扣1分,三次及其以上,需写书面检讨。
4.晚自习无故旷者,一次扣1分,第二次需写书面检讨并且告知辅导员。
5.晚自习期间教室要保持安静,不允许大声喧哗,如若违反,一次扣1分。
6.听从学生会成员的安排,不允许顶撞学生会成员,如若违反,一次扣1分。
(二)晚自习分数调节机制:
防止扣分过多影响毕业情况发生,避免分数难以调控的局面,出台相应的抵扣措施,例如某位同学扣分后,连续两天晚自习并未出现此类状况,则可以抵扣前一天所扣相应的分数,抵扣上限为此类扣分项目本月最大扣分额度。
五、请假规定
1.晚自习有选修课的,每次都需给自己的班长发送课表,班长交由检查人员进行核实。
2.病假、活动请假等需把假条发送给班长,班长交由检查人员进行核实,检查人员要在点名册上标明是何种请假。
六、班级考核办法
1.以班级为单位,每天对各班晚自习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为出勤率及纪律状况,院学生会学习部将每天的检查结果进行统计总结,在学院信息公告栏、学院网站、宿舍等进行公示,作为学期末评选学院“优秀学风班级”的重要依据。获得“优秀学风班级”荣誉称号的班级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七、成员要求及考核办法
1.成员的学习成绩必须满足学校颁布的学生会成员以及班委的成绩限制条件。
2.部门成员在以身作则的基础上必须保证公平公正,不得袒护班长、团支书、其他班委以及其他学生会成员等徇私舞弊的现象。
3.检查时不得玩手机、 嬉戏打闹,秉公执法,严肃对待,该管理管理,该批评批评,不得出现有问题视而不见的情况。
4.检查途中,如果发生矛盾冲突,检查人员应该逐级上报,和平解决。
5.部门成员在履行自己的职责,干好本职工作,落实好新的改革制度的同时,应当不断发现制度存在的缺点和漏洞,并且敢于提出自己的观点,积极的去完善部门的制度,使规则制度更加的完善,为学院学生会的进步做出自己的贡献。
6.如成员由于急事无法检查,必须进行好调换,不得出现无人检查的情况。
本办法由学院学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