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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听课制度实施办法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05-26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教学管理的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更进一步的加强学院教师的教风、学风等建设,具体措施办法如下:

一、听课的目的.

通过深入课堂和实验室听课,使学院领导和教学督导组成员对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状况有一个全面、客观的了解,营造全员上下共同关心教学、重视教学、支持教学的氛围,发现与解决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课堂教学改革的深化,保证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二、听课人员

学校听课人员主要包括两个层面:

1. 学院层面人员

(1) 院长、书记、副院长、各教研室主任

(2)学院教学督导组人员。

2.教师个人听课人员

教师各位为促使自己的教学能力等得以提高,可以向学院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听课学习,互相听课。

三、听课检查内容和安排

1.听课检查内容

学院层面听课人员的听课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部分。

(1 )学风方面,主要包括学生到课情况、课堂纪律、学习状态等。

(2 )教风方面,主要包括教师的教学状态、精神风貌、课堂秩序引导、师生互动与课堂气氛等。

(3)其他方面,主要包括仪器设备、环境卫生、水电保障等。

2.听课安排

(1)学院教学督导人员按照教务处提供的课表随机听课,每学期将集中检查性听课10次:期中包含所有本科生必修课程各听1次,对新开课及青年教师承担的课程至少听课1次。

(2 )教师个人听课采取分散听课形势,每学期至少听课3次,新进青年教师每学期至少听课5次。

四、听课要求

1、听课人员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听课内容,实事求是地记录每一位教师的授课情况。

2、每学期学院通过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调查与分析了解学院听课完成情况,并记入学院教学管理工作档案。

五、本实施办法由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