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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环学院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初教学安排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03-14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做好普通本科高校线上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我校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经学校研究决定,自3月2日启动线上教学。为保证线上教学顺利实施,为保证本学期初教学工作正常规范开展,我院现将做好以下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

教师在线上教学过程中要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要求,尊重课程内容的科学性、逻辑性、完整性,将价值引领、知识拓展、思维训练、能力建构有机融合。要注重课程思政,结合当前全国上下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共抗疫情、爱国力行”主题宣传教育,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家国情怀、团结精神等育人元素融入各门课程教学过程中。

教师要充分利用教育部推荐的在线课程平台和优质课程资源开展线上教学,师生熟悉操作流程、性能运行安全稳定的平台,尽量避免让学生使用过多终端完成学习任务,以有利于师生尽快适应线上教学与学习。要根据所授课程和自身实际情况合理选择网络平台和线上教学方式,及时跟踪学生的学习状况,探索建立线上线下教学,师生互动新方法、新模式,强化过程考核,明确考评方式,注重课程考核多元化。

二、具体安排

1.各教研室要妥善做好线上教学的组织工作,强化线上教学过程的监管,负责在线教学的课程资源质量。保持与师生电话、网络联系,及时解答师生疑问,并提供一切必要的帮助。对个别因家庭困难无法参加线上学习的学生,学院要做好个性化帮扶与指导,确保一个不落。不能进行网络学习的学生,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各教学单位要有预案。

2.授课教师要充分利用网络教学平台等各类教学辅助工具,按照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及时发布授课进度,合理布置作业并及时批阅,每章节教学结束后要进行章节测试并做好指导工作。

3.授课老师落实课程修读学生的报到(反馈)情况。教师在首次开课时要向学生提出明确的线上教学课堂纪律和规范要求,向学生说明线上教学的管理、考核方式和线上教学的签到、测验等环节在最终课程成绩的占比等事宜。

4.教师要重视线上教学档案建设,妥善保存线上教学期间的各种教学文档和材料,作为学期末课程教学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5.线上教学开课后,教师须于授课当天在“教学综合服务平台”填写线上教学反馈情况(授课情况、学生参与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