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两会期间,财政部在20201年3月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做出了《关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在总结了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对2021年财政收支形势进行分析后,提出了2021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对于这些要求就需要把握六项原则,其中“持续推进减税降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综合考虑财政承受能力和实施助企纾困政策需要,保持一定的减税降费力度,继续向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倾斜,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政策扶持,进一步提升减税降费实施效果,努力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大力推动科技创新,加强基础研究投入,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推动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促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意义重大。除此之外,财政部还发布了2021年财政政策,第一项就要求要推动创新发展和产业升级。
两会报告
支持加快科技自立自强。坚持把科技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聚焦国家战略需求优化支出结构。保障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经费,支持实行“揭榜挂帅”等机制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加快推进“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
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统筹相关资金,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加快构建自主可控、安全稳定的产业链供应链。对先进制造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激发企业和人才创新活力。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进一步提高到100%,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通过后补助等方式支持更多企业承担国家科研任务,引导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
——节选自《关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也在此次会议上做出了《关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在对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时,发改委对创新工作进行了肯定,认为在过去一年“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实力进一步提升”,同时提出了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主要任务,第二点就提及要“加快科技自强,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对此具体的工作安排如下:
两会报告
大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推动国家实验室建设和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重组,抓紧制定实施基础研究十年行动方案,重点布局一批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制定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2021-2035年)。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加强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强化国家科普能力建设,完善科技人才激励机制和科技评价机制,支持青年人才加快成为科研主力军。
——节选自《关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三
在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第二篇就是“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里面强调了“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加快建设科技强国”,主要内容如下:
两会报告
第四章 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
制定科技强国行动纲要,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举国体制,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提高创新链整体效能。
第一节 整合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以国家战略性需求为导向推进创新体系优化组合,加快构建以国家实验室为引领的战略科技力量。优化提升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基地。推进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科研力量优化配置和资源共享。
第二节 加强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
在事关国家安全和发展全局的基础核心领域,制定实施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从国家急迫需要和长远需求出发,集中优势资源攻关新发突发传染病和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医药和医疗设备、关键元器件零部件和基础材料、油气勘探开发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
第三节持之以恒加强基础研究
强化应用研究带动,鼓励自由探索,制定实施基础研究十年行动方案,重点布局一批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实行税收优惠,鼓励社会以捐赠和建立基金等方式多渠道投入,基础研究经费投入占研发经费投入比重提高到8%以上。
第四节 建设重大科技创新平台
支持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形成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北京怀柔、上海张江、大湾区、安徽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强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创新功能。适度超前布局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第五章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完善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第一节 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实施更大力度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普惠性政策。
第二节 支持产业共性基础技术研发
集中力量整合提升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平台,支持行业龙头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行业上下游企业共建国家产业创新中心,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打造新型共性技术平台,解决跨行业跨领域关键共性技术问题。
第三节 完善企业创新服务体系
推动国家科研平台、科技报告、科研数据进一步向企业开放,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鼓励将符合条件的由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企业使用。畅通科技型企业国内上市融资渠道。
第六章 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方针,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充分发挥人才第一资源的作用。
第一节 培养造就高水平人才队伍
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和科研活动规律,培养造就更多国际一流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青年科技人才后备军。实行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
第二节 激励人才更好发挥作用
完善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选好用好领军人才和拔尖人才,赋予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全方位为科研人员松绑,拓展科研管理“绿色通道”。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提高科研人员收益分享比例。
第三节 优化创新创业创造生态
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强化科研诚信建设,健全科技伦理体系。
第七章 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完善国家科技治理体系,优化国家科技计划体系和运行机制,推动重点领域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
第一节 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
加快科技管理职能转变,强化规划政策引导和创新环境营造,减少分钱分物定项目等直接干预。整合财政科研投入体制,重点投向战略性关键性领域。改革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给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多自主权。
第二节 健全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体制
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优化专利资助奖励政策和考核评价机制。改革国有知识产权归属和权益分配机制,扩大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知识产权处置自主权。
第三节 积极促进科技开放合作
实施更加开放包容、互惠共享的国际科技合作战略,更加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加大国家科技计划对外开放力度。支持在我国境内设立国际科技组织、外籍科学家在我国科技学术组织任职。
——节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