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岗位设置主要分固定岗位和临时性岗位。
(一)固定岗位:是指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岗位,工作时间原则上每月不低于30小时。
(二)临时性岗位:是指不具有长期性,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完成任务,由各单位在某一特殊阶段提供设立的短期岗位。
勤工助学实行“一月一考核”制度,考核分优、良、差三个等级,其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经考核连续两个月为差者,则立即停止其勤工助学活动。
校内固定岗位按月计酬,每月360元。
校内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每小时不低于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