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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的派遣和“二次派遣”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06-11 [来源]: [浏览次数]:

什么是派遣?什么是二次派遣?如何办理?

毕业生在学校毕业方案上报之前落实工作的可以派遣到用人单位,无接收单位的,根据省厅要求派遣回生源地,其档案,户口关系同时转到生源所在地教育或人事部门。

二次派遣是指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在规定期限(自派遣之日起2年)内落实就业单位后,由负责协议书鉴证的教育、人事部门(报到证上注明的报到单位)办理的派遣手续。二次派遣手续无需回毕业学校办理。

毕业生在省内落实接收单位的,须在“就业网”上签订就业协议书。网上签约后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网上打印的就业协议书,到负责鉴证的教育、人事部门办理协议书鉴证、派遣手续;属于异地就业的,须出具原接收部门同意其异地就业的函。

毕业生出省就业的,在“就业网”上申请省外就业后,由学院出具证明后到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申请领取省外就业协议书与接收单位签约,并在“就业网”上录入签约信息后,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和原报到地教育、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其异地就业的证明,到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派遣手续。